家電清洗業務渠道合作合同范本
(備注:家電清洗行業與小區物業,社區便利店,送水站,維修,裝飾,廣告公司及個人等合作必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為實現服務更好的發展與市場營運的直接合作,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合作雙方更好更快的發展,充分利用甲乙雙方現有的資源條件,實現家電清洗服務與市場渠道營運的直接對接。
二,合作范圍:
甲乙雙方在家電清洗服務及市場開拓上的合作。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乙雙方在服務上有個統一的收費標準(見附件)。
2.如是甲方的業務單,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做工;乙方的業務單,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做工。
3.甲方服務未及時完成或搞壞設備由甲方負責,乙方服務未及時完成或搞壞設備由乙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的業務單出現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甲乙各自的客戶,由甲乙各自負責管理維護。不得借對方的名義做服務范圍之外的事,否則后果自負。
四,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提供的業務單,超出技術能力范圍之外時,均有權提出要求或拒絕該業務。
2.甲乙雙方有義務將對方提供的業務單做到最好。
3.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于甲方的業務,介紹給乙方去完成,其收入的百分之 80 歸于乙方,其收入的百分之 20 歸于甲方。
2.屬于乙方的業務,介紹給甲方去完成,其收入的百分之 20 歸于乙方,其收入的百分之 80 歸于甲方。
3.屬于甲乙雙方共同完成的,除業務介紹費按百分之 ;給介紹方外,其余利潤按人頭分配。(此業績每月結算一次)
六,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附: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附加說明。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家電清洗市場咋樣,好做嗎?
答:市場不錯, 家家需要。 重點在于宣傳, 只要讓更多的用戶知道你是專業做這個行業的,知道家電清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就有干不完的活。而且清洗也是個重復消費,原先清洗過的用戶,過幾個月就又臟了,只要你的清洗效果和服務態度讓用戶滿意,他們自然還會找你,這樣不段的開發新客戶,維持老客戶,生意自然越做越大。家電清洗賺的就是個清洗費 是個辛苦錢 和安裝維修售后等服務行業一樣 只是利潤更大一些 ;所以這個市場很大,只要能夠吃苦耐勞,多跑跑,勤宣傳,都能做的不錯。而且格科清洗服務 產品銷售 廠家支持的模式能最大化利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