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漢市新洲區鑫康潔餐具消毒配送部經營的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2018年3月7日,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進行了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抽樣單編號DC18420100003430728批次的套裝消毒餐具(杯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實測值為0.0094mg/100cm?,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該配送部餐具未按規定清洗消毒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予以:1、警告。(新食藥監當罰字[2018]011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公司于9月6日提交整改報告,查找原因系消毒沖洗設備水管口徑小、沖洗時間不足造成該批次餐具抽檢不合格。現已嚴格按照操作工序,更換大口徑沖洗水管,延長設備沖洗時間,同時已對員工開展食品安全培訓,督促員工熟練掌握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