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臨江玻璃鋼廠按照《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的要求,向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召回計劃,決定召回部分2018年12月11日期間生產的摩托車乘員頭盔,涉及型號為LJ-203 L。據該公司統(tǒng)計,涉及召回的產品數量共30頂。
本次召回范圍內產品主要是因為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項目與剛度性能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不合格,無法起到預期的防護效果,從而導致傷害加劇。
泉州市臨江玻璃鋼廠已通知經銷商停止銷售,直接通過經銷商門店發(fā)布公告,為消費者提供退換貨服務。消費者可直接與當地經銷商或生產企業(yè)聯系(聯系電話為:0595-22487160),也可登陸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http://zjj.fujian.gov.cn)網站,或者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福建分中心(http://www.fjscxk.com )網站了解更多信息。
(轉自福建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
此外,用戶可登陸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dpac.samr.gov.cn )、關注微信公眾號(SAMRDPAC)以及撥打熱線電話: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或提交缺陷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