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資關系
論文關鍵詞:勞動者合,法權益,和諧勞資關系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 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以來,成為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勞動合同在保護勞動者各項勞動保障權益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一方面可以從形式上確立勞動關系,從而為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各項法定權益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又從內容上具體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等權益,從而為勞動者實現和保障自身的權益提供了依據。勞動合同的重要性,決定了《勞動合同法》在勞動保障法律體系中處于基礎地位。制定《勞動合同法》,不僅可以直接維護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權益,而且還可以起到間接維護勞動者的其他各項勞動保障權益的作用。因此,《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在完善勞動保障法律體系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但是,由于我國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弱勢地位,權利容易受到侵害。當前用工環境中存在著許多勞動者權益受侵害的現象,如隨意延長工作時間,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給勞動者繳納保險等。可以說,一些企業獲得的利潤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以犧牲勞動者權益為代價換來的。所以要使得《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精神落到實處,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就要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加強勞動合同的監管,規范用工制度
用工制度作為法律概念,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勞動法律制度,實質上是采用什么手段、形式和途徑,使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結合的制度。內容包括建立、變更、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的基本制度,它包括職工的招收、錄用、調配、辭職、辭退等。用人單位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可以自主地決定用工形式、用工辦法、用工數量、用工時間、用工條件等。我國的用工制度主要是勞動合同用工制度,現有的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勞動合同管理混亂,必備條款的模糊化,簽約程序不規范等等。
所以,規范用工制度就要從勞動合同的監管入手,引導企業建立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合同是雙方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行使自己的權利,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憑證。對勞動合同的監管應該做到:
1.加強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宣傳和教育, 營造一個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圍。要教育和引導廣大職工特別是各級管理人員, 認清加強勞動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轉變思想觀念, 增強法制意識, 使各級管理人員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用工管理方式, 使廣大職工增強依據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2.建立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制度, 在這一制度的規范下,應加強相互交流與信息溝通, 及時總結和相互借鑒成功的勞動合同管理經驗, 取長補短, 相互促進。在培訓方面, 政府應該鼓勵和支持企業應加強對職工的培訓和有關管理人員的培訓, 使他們能適應當前勞動合同管理的需要。
3.落實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責任制。勞動行政部門應該強制用人單位要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通過培訓,使勞動合同管理人員熟悉和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做到依法管理,提高勞動合同管理水平。對于勞動合同的監管責任落實到個人,加大對違法責任人的監督和處罰。
4.加強政策指導、咨詢服務和監察工作。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定相關的規章和政策,解決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監督檢查本地區各類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情況,糾正無效勞動合同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通過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政策指導、咨詢服務、監督檢查以及提供勞動合同范本、加強勞動合同鑒證等,促進勞動合同制度的順利實施和規范運用。
二.加大對侵害勞動者勞動權益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
1.加大勞動行政部門的監察執法力度,建立監督體系規范企業行為。勞動監察運用行政手段規范企業行為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方式,應進一步發揮其作用。勞動監察工作的對象,應重點放在經常發生違法行為,侵害勞動者權利的企業;工作內容應重點查處用人單位的亂辭退勞動者、強迫加班、欠繳社會保險費和克扣工資等行為上;工作方式應采取接受勞動者舉報進行查處與定期和不定期到企業進行檢查督促相結合,發現企業違法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于經督促或責令整改的仍不整改的加重處罰,下大力氣糾正用人單位違法行為。
2.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的指導。《勞動合同法》中突出了工會在勞資關系協調中的作用,在當前勞動侵權較多,而勞動者處在弱勢地位的情況下,工會組織作為勞動者利益的代表其維權與協調職能應得到進一步發揮,讓勞動者能夠更多的與用人單位平等對話,并能夠在權益受到侵害及時的去維護。由于目前非公有制企業中大多尚未建立工會組織,嚴重制約著工會職能的發揮,因此要加強工會組織的建設工作。要不斷充實工會組織的力量,配備必要人員,使之成為相對獨立的組織機構。個別工會受用人單位影響太大,沒有擔負起為勞動者維權的責任,比如在“家樂福”事件中,工會的作用表現的就讓人很失望,這就需加強工會的相對獨立性,切實發揮出工會的作用,起到員工和企業的協調溝通橋梁的作用。
3.做好侵權的預防工作,是對勞動者權利保護的最好的立法。勞動行政部門應改變勞動爭議工作被動處理的現狀應逐步形成“重視預防,積極再調解,公平仲裁”的新工作模式。由勞動行政部門應深入到企業當中去,對發生爭議較多的行業、企業進行調查研究,找出矛盾原因。拿出對策并就容易出現的勞動侵權問題提出建議,以促進用人單位規范管理,預防勞動侵權的發生。發生勞動侵權后,應先由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力爭將矛盾解決在企業內部。在調解不成時再由仲裁渠道依法解決。勞動仲裁委員會應加大對企業調解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幫助提高企業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妥善處理勞動爭議,制止不法行為,維護合法權益,使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權益都獲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實現勞動關系的協調發展。
4.推行國際勞工標準。全國總工會應該利用社會主義優勢,參與推廣國際勞工標準、即推動各國批準國際勞工公約的工作、特別是國際勞工核心公約。充分發揮國際力量,這也是馬克思主義個人運動的起源。推行國際勞工公約、特別是國際勞工核心公約,從國家層面上看,是通過與國際勞工組織進行制度化的對話來鞏固社會公正與進步的需要;從國際層面上看,一個國家的批約行動也會鼓勵其它國家將本國法律與實際做法與國際標準相一致。[1]
加強全國總工會與世界各國工會的聯系,尤其是國際勞工組織的聯系,國際勞工組織作為聯合國機構,具有其他組織無法比擬的影響力;作為三方組織的國際勞工組織,可以同時影響雇主和政府,而雇主和政府對各國工會的合作都有一定程度影響。因此,各國工會應該充分利用國際勞工組織這一平臺,加強對話和交流,這對境內跨國企業的管制將有重要意義。一些國際產業工會聯合會同一些跨國公司總部直接談判,簽訂全球性的跨國集體協議。這樣,就使集體談判從一國范圍向跨國公司全球范圍發展。應該進一步發展壯大國際工會組織,并加強各國工會的雙邊交流與合作,在國際范圍內推動工會合作。發展壯大現有的國際工會組織,并努力擴大其影響力;同時通過改善工會活動和加強工會之間的合作,保證集體合同繼續發揮作用,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機制。
小結:
《勞動合同法》從法律地位上確立了“弱資本、強勞工”的勞資關系,以糾正“強資本、弱勞工”的現實,側重于勞動者權益的維護,對弱者施以援手,使勞動者能夠取得與用人單位相對平衡的地位。針對《勞動合同法》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相關部門通過對企業用工制度的監管與對侵權企業和個人的責任追究,強化企業的社會責任,使得處于勞資關系中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達到落實《勞動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
參考文獻:
[1]周其仁.讓就業競爭低于企業競爭.湖北日報[N].2008-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