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際金融中心探討
論文摘要:北京國際金融中心
論文關鍵詞:北京,國際,金融中心
北京是我國的首都,也是我國政治、文化、科技、信息、經濟決策和國際交往中心。北京的建設金融中心的首要優勢在于有國內任何其他城市都無可匹敵的總部經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以“中國”字眼打頭的“一行三會”,總部都在北京,北京已經理所當然地成為中國的金融決策中心。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民生、華夏、中信、光大等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中人保、中人壽、中再保等主要保險公司,中國國際金融公司、銀河、華夏等大型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它們的總部也都設在北京。由于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的總部在資金調度方面的巨大作用,加上中國人民銀行經營中央級國庫,以及總部同樣設在北京的華融、長城、東方、信達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肯定地說,目前北京為中國經濟發展的融資量遠遠大于上海。此外,我國大部分超大型企業的總部也都在北京。比如中石化、中石油、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國電公司等等。北京不僅是中國保險業2/3以上的資金統一運作的場所,還是中國最大的金融結算中心。不僅如此,全國國有資產總量有一半以上由總部在北京的企業所控制。長不過1700米的金融街卻聚集了中國50%-60%的金融資產。
金融業在北京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中,第三產業占北京GDP的比重達到了61%;金融業產值達485億元,居全國之首。大量的金融機構總部設在北京會產生“信息外溢效應”。為了從這種信息外溢效應中受惠,大型企業都愿意將總部設在北京。而反過來,當金融企業的主要服務對象——大型經濟實體——都向北京聚集時,將總部設在北京也必將成為各金融機構的首選策略。這樣,金融機構和經濟實體在互動過程中產生了強烈的正加速效應,北京的總部經濟優勢將不斷得到加強。而且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承擔著全國政治、文化和國際交流中心的角色。這肯定會為其建設金融中心而推波助瀾,并很容易使國際國內的經濟實體以及國家決策層重視其試圖成為金融中心的訴求。
二、建設目標、模式及步驟
2008年4月3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發布《關于促進首都金融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不僅對今后一個時期首都金融產業發展作了詳盡部署,而且明確提出了“將北京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即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
金融中心的形成與發展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模式:一種是自然形成模式,即隨著經濟的增長、國際貿易和區際貿易及投資的不斷擴展,實體經濟對金融的需求必然增加,進而產生新的金融需求。因而金融市場得以擴張,國家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法規也隨之發生變化。通過金融機構的空間集聚,金融機構集聚狀態中各市場主體相互作用產生“技術溢出效應”和“稠密市場效應”,伴隨著規模經濟效益,產生與之相適應的金融體系,并使金融機構在空間上進一步集聚,逐漸形成金融中心,也就是當地經濟的發展而促進金融中心的形成與發展的模式。另一種是政府主導形成模式,金融中心的政府主導形成模式指金融市場在獨立于實體經濟發展規律的作用下,在實體經濟及其規模相對弱小的條件下,政府通過制定一系列政策刺激金融市場的發展,從而提高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增加儲蓄,刺激投資,推動經濟發展。在這種模式中,金融體系的擴張通常是在政府的扶持下,通過政府部門的設計、強力支持而產生,金融體系的產生和發展有一定超前性。政府通過制定經濟和金融政策,吸引金融機構集聚。通過金融機構空間集聚,以及金融機構集聚狀態中各市場主體相互作用產生“技術溢出效應”和“稠密市場效應”,伴隨著規模經濟效益,產生與之相適應的金融體系。金融體系不斷發展使金融機構進一步在空間上集聚,最終形成金融中心。簡言之,指經濟發展尚未達到特定水平下,通過政府部門的人為設計、強力支持而促進金融中心的形成與發展的模式。從北京金融中心的形成模式看,它選擇的是由政府主導形成國際金融中心的模式。
“九五”時期,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首都經濟"的概念,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和產業布局,重點建設中關村、奧運公園和北京商務中心區(CBD)等三個功能區。其中,北京CBD的功能定位是:充分發揮北京CBD的管理、集散、服務與交往功能,立足于首都,服務全國,輻射亞太地區乃至全世界,以吸引跨國公司總部和地區總部為重點,以發展現代服務業為主導,以培育國際金融產業為龍頭,抓住加入世貿組織和舉辦奧運兩大機遇,把北京CBD建設成為北京重要的國際金融功能區和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聚集地。這就形成了北京兩個金融中心,一是以國內金融為主的金融街,位于西二環,南至復興門內大街,北至阜成門內大街,西至西二環路,東至太平橋大街。北京金融街被北京市政府規劃成一條集中銀行、證券公司、其他金融機構及相應配套的酒店、商場等設施的大街,類似美國的華爾街。二是以離岸金融為主的商務中心區,以建國門大街至東三環周圍的四平方公里。
北京金融街建設已于2006年完工,入駐有銀行、保險、國際組織和企業集團總部達588家,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三大金融監管機構,10多家全國性、地區性及外資銀行總部。
金融街區域的金融資產總額戰全國金融資產總額60%左右,每天的資金流量超過100億。北京金融街管理、運營的企業的總資產達到13萬億,控制著全國90%以上的信貨資金,65%的保費資金,是國內最大的貨幣資金市場。北京事實上已成為中國的金融決策監管中心、金融信息發布中心、資金調變和批發中心。
在入駐北京中央商務區(CBD)的企業中,金融、保險、咨詢服務、IT、通訊等行業的企業均占有相當比重,CBD區域已初步形成以金融產業為龍頭,金融保險證券、咨詢中介、IT通訊等產業為主導的產業格局。目前CBD區域內入駐企業共有近3000家,其中外資企業800余家,跨國公司近500家,外國駐京代表機構570家,外資銀行、保險、證券公司及辦事機構150多家,中外律師、會計師、投資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近200家。在來京的160余家世界500強企業中,入駐CBD的達120余家,僅國貿中心就聚集了50多家世界500強企業。
北京金融中心建設步驟采取“三步走”:首先完善國內金融中心,其次建成輻射周邊國家的準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最后建成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
三、建設措施
事實上,北京發展金融業的行動早就開始了。2002年兩會期間,北京將金融業列為重點產業之一,今后要重點發展第三產業,其中的領頭羊就是金融保險服務業。在隨后召開的北京市金融工作會議上,此決定被進一步明確。2003年初,北京市成立了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與市金融工委合署辦公。2003年5月,兩份調研得出相似結論:北京不僅應該而且完全有能力成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此結論被認為是北京向上海下的“宣戰書”。
2005年2月,為進一步優化北京金融發展環境,吸引外部金融機構來北京落戶。北京市出臺了《關于促進首都金融產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對在京設立或新遷入京的金融企業及金融人才給予了諸多優惠。包括對在京新設立或新遷入京的金融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對已注冊資本10億人民幣(含10億)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人民幣;對10億以下5億以上的補助800萬人民幣;對在京注冊的金融企業購買辦公房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標準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幣,租用辦公用房的實行三年租金補貼。受到國內外金融機構的歡迎與關注。
2006年1月19日,北京出臺了針對《意見》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了對金融產業發展的扶持性政策。對落戶北京的金融機構及相關人員可以獲得稅收減免、資金補助、購租房補貼、進京戶口子女等多項優惠政策,對連續聘用2年以上的高管人員,獎勵總額累計不的超過其購房、購車及培訓所付款項且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在金融工業區設立金融創新發展基礎。2006年,是國家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十一五”時期金融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在規劃中強調了就進一步明確打造金融街、中央商務區(CBD)、中關村西區三個金融功能區的目標,并提出要“進一步明確各功能區在促進金融業發展方面的定位和思路”,“形成各有側重、突出特色、互補發展的格局”。按照規劃,金融街著重發展總部金融和國內金融業;CBD側重發展國際金融業;中關村西區則側重發展風險投資業和科技金融業。
2008年4月30日,市委、市政府正式發布《意見》,對北京金融業發展和金融資源空間布局的思路進行了調整,提出了“一主一副三新四后臺”的金融業發展和金融資源配置模式!耙恢鳌笔侵附鹑诮肿鳛榻鹑谥髦行膮^,進一步聚集國家級金融機構總部,提高金融街的金融聚集度和輻射力;“一副”即CBD作為金融副中心區,是國際金融機構的主聚集區,著重吸引更多的國際金融機構法人和代表處、交易所代表機構、中介機構聚集,集中承載國際金融元素;“三新”是新增海淀中關村西區、東二環交通商務區、豐臺麗澤商務區為北京市新興科技金融功能區;“四后臺”是加快金融后臺服務支持體系建設,推進海淀稻香湖、朝陽金盞、通州新城、西城德勝金融后臺服務園區建設。
在優化金融政策環境方面,《意見》提出,要建立首都金融發展顧問委員會和首都金融系統研發聯席會!兑庖姟愤提出,要整合資源,建立促進企業上市聯動機制和綜合服務平臺,支持各類企業利用國內主板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進行再融資。加大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力度,積極研究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的新途徑、新方式。繼續推進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文化創意企業集合發債工作,創新中小企業共同利用資本市場新途徑。
《金融意見》還指出,將北京產權交易所建成全國性知識產權交易市場,與國家版權局合作,促進國際版權交易中心建設。北京還將著力推動全國棉花電子交易市場、北京石油交易所等重要商品市場的發展,構建商品市場與金融市場有機聯系、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統一市場體系,并為探索培育期貨等衍生性金融市場創造條件。
關鍵字:金融,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