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以山東省為例,回顧了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分析了產生的原因,提出了加強農業科研創新體系、促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化、加強農業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體系、農業科技人才創新體系(平臺)和增加農業科技創新投入的五點建議。
關鍵詞 自主創新 農業科技 創新體系建設
1 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1.1 農業科研綜合實力薄弱,整合能力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科結構、專業設置不盡合理,機構重復交叉。山東省農業科技機構雖然經過幾次積極調整,科技體系有了一定改善,但在專業和機構設置上仍然存在設置不合理、機構重復交叉等問題,突出表現為“三多三少”,即種植業學科多、其他學科少,傳統學科多,新興學科少,產中領域研究學科多、產前、產后領域的學科少。二是農業科研機構和隊伍大而不強,農業科研方向、任務的調整還不能適應新階段農業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為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不強。如農業科技成果產出量每年上百項,但成果轉化率不足40%,除開發、推廣存在缺腿外,科技成果的應用性較差也造成了轉化難度的提高。三是農業科技項目中還普遍存在著常規技術研究得多,對高新技術和實用技術研究少,技術引進多,吸收消化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少的問題。四是農業科技整合能力差。主要表現為農業科技團隊精神不強,特別是立題研究分散、低水平重復較多,缺乏一支結構合理、高效精干的科研隊伍。五是農業科技產業創新能力低。農業科技產業發展規模小、效益低,經營管理不規范,農業科技企業作為科技創新主體的帶動能力比較薄弱。
1.2 農業科技創新資金不足,手段落后
資金不足是所有技術創新不力的普遍原因,而在農業技術創新中尤為突出。首先是農業科研資金不足。與發達國家相比,山東農業研究投資占農業總產值的比值約2‰,為發達國家的1/10。其次是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經費缺乏,經費來源渠道單一,來源不穩,使推廣工作受到影響。一些地方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的財政支出不但水平低,而且呈現下降趨勢。特別是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中人均技術總經費和人均推廣經費不斷下降。三是農業科技單位負擔過重,主要是離退休人員多,負擔重;單位投入成本過高,資源利用效率低,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負擔,加上還承擔了許多社會義務,導致了科技經費被轉移及挪用。四是農業科技創新手段落后。由于財政投入不足,目前多數農業科研單位設備落后,大多數還停留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平。設備陳舊、圖書資料少、現代信息手段缺乏,大面積綜合試驗基地少。由于農業科技創新手段落后,大部分科研院所僅具有應用常規技術的能力,缺乏使用高新技術的設備和能力。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農業科技創新。
1.3 農業科技創新機制不活,體制不完善
從總體來看,山東農業科技創新體制和機制目前仍未建立和健全起來,集中表現如下方面:一是農業科研力量部門所有制突出,導致各農業科研機構研究效率低、浪費大。二是在農業系統內,農業產學研脫節,教學、科研、推廣之間不協調,農業技術創新過程不暢。農業科研單位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但許多成果卻沒有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就農業科技成果轉化來說,農業新技術的供給與需求脫節嚴重。三是農業技術創新資源分配不當,農業科研項目的確定、農業技術推廣和擴散,仍然是由政府集中決策和行政推動的做法,農業科研院所和農業高等院校大部分課題結題后,其成果束之高閣或采用率不高。四是激勵機制不健全,農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五是農業科技單位中公益性研究和經營性開發交織在一起,不便于分類管理,又影響農業科技創新實力的提高。
1.4 農業科技創新人力資源短缺,人才隊伍不穩定
主要是農業研發機構中農業科技尖端人才和學科帶頭人缺乏,導致高新技術研究乏力;還缺乏市場意識強、管理水平高、開拓能力強的開發型人才,導致農業科技產業化發展滯后;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農業人才進入全球市場流動的大循環,尖端人才的流失問題更為嚴重,成為影響山東省農業科技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農業科技單位的機制陳舊,激勵機制不夠,缺乏活力,平均主義、大鍋飯現象嚴重,農業科技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困難,加劇了人才流失。近年來,非農業部門爭奪農業科技尖端力量,也形成了多部門對優秀農業科研人才的競爭。特別是一些農業科技帶頭人相繼離開農業科技系統,造成人才外流,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很不穩定。
1.5 農業科技創新資源配置結構不合理
科技資源主要包括人、財、物三種資源。山東省農業科技資源目前仍集中在傳統的大田作物種植業,而畜牧、水產及特色經濟作物研究領域則嚴重不足;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產中階段,而產前、產后階段投入欠缺;農業科研領域較受重視,而中試轉化及產業化環節相對薄弱。從地方財政用于農林水等部門的科技三項費用支出的情況看,還普遍存在著支持力度不夠、年度間波動大的問題。從全省農業科技人力資源分布結構上來看,各地區的農業科技人力資源分布和財政資源在地區間配置一樣,不合理現象仍十分突出,集中體現東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集中,西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不但偏少,質量也比較低,東西部地區農業科技人力資源相差懸殊,存在著嚴重的失衡現象。
1.6 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差距大
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山東農業科技創新差距較大。主要集中在高新技術自主創新方面的差距。如生物育種,發達國家已育出轉基因植物200余種,并在大田推廣應用,我國只有很少幾個作物品種實現轉基因育種。工廠化設施農業,在以色列、荷蘭、法國、日本、南韓等國家,其設計、建造、運營已形成標準化、系列化、專業化、自動化生產階段,工廠化設施農業的效益,荷蘭畝產值一般在幾萬至幾十萬美元,山東為0.5~2.5萬元人民幣;與工廠化設施農業相配套的高新技術農業機械水平,山東只相當于20世紀80年代世界先進水平,落后近20年。農業資源利用,以色列水資源的利用率高達90%以上,山東僅為35%~40%;每立方米水生產糧食以色列為2.32Kg,我國為0.87Kg,山東為1.15Kg。從總體來看,山東農業科技進步對農業增長的貢獻份額與發達國家占有70%~80%的水平相比差距較大;科技成果轉化率40%左右,推廣度不足30%。
2 建設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2.1 思路和目標
總的思路是:按照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要求,遵循市場經濟規律與農業科技發展特點,以調整優化農業科技體系的結構、合理配置人才隊伍為重點,以服務“三農”和促進“五個統籌”為中心,進一步轉換機制,建立層次分明、結構合理、資源優化配置、高效精干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實現“四個結合”:即自主研究和技術引進相結合,高新技術與常規技術相結合,科學研究與成果轉化相結合,資源高效利用與保護相結合;形成四大體系,即科研創新體系,科技人才培養創新體系,技術創新體系,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體系;從而為山東農業發展戰略目標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撐和保證。
2.2 建設重點
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標,省級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應確定以下建設重點:
2.2.1 農業科研創新體系
農業科學研究創新體系是實現自主研發創新的平臺,要通過市場引導和政府調控,調整現有農業科研機構,形成以省和市兩級為重點的全省性農業科研體系。省級層次科研機構要重點支持以省農業科學院為主體的農業科研機構群體;地方層次應根據農業發展需要,以及自然、經濟區劃,以市級農業科學研究所為重點,給以重點扶持,逐步發展成具有地方特色和區位優勢的區域性農業研究中心。同時,允許和支持民營等其他形式的農業科研機構存在,逐步形成省、地方、企業、民營多形式、多類型農業科研機構,形成縱向有層次、橫向有分工的農業科研體系。要通過建設新型機構,通過分流重組,形成重點研究所、區域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工程中心、農作物改良中心、農業研究開發基地、農業科技決策咨詢中心,建立起以重大應用研究、基礎性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為主要任務,層次分明、結構優化、精干高效、適應現代農業科技發展的農業科學研究體系。
在農業科研創新的領域方面,應重點突出以下領域: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節水灌溉、動植物品種選育、農業資源高效利用、現代集約化種養技術、農業生物災害防治、農產品儲運加工、可持續發展、管理決策等。
2.2.2 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創新體系
技術創新平臺要以建設一批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群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產業化帶動農業科研、推動農技推廣為重點。要在生物技術、信息技術、加工技術以及其他諸多領域逐步實現技術成果產業化,以企業為龍頭,以技術為核心,以成果轉化為手段,以創造經濟效益為目標,大力推進農業科技產業化,以帶動整個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和升級。要集中力量,辦好一批農業高科技企業和農業高科技園區,使之形成農業高新技術的“孵化器”。在涉及到農業發展方向和起主導作用的農業科技領域,要集中財力、物力、人力,高強度投入,推動農業高新技術發展。
2.2.3 農業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體系
以現有市、縣、鄉三級農業技術推廣網絡為主體,推進與農業高校、科研單位,特別是與地方農業科研院(所)的聯合與合作,構建新型、高效、暢通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通過建設和調整,充分發揮三級農業科技推廣體系的主渠道作用,創建機制靈活、形式多樣、適合市場經濟條件和符合省情、并能保證農業知識傳播順利實現的我省農業科技推廣體系。
2.2.4 農業科技人才創新體系(平臺)
以穩定、培養和支持人才干事創業為重點,建設一支精干、高效的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形成新的人才培養機制、人才使用機制、人才流動機制、人才競爭機制、人才績效與收入掛鉤機制。通過人才創新平臺的建立,為我山東農業科研創新平臺、技術創新平臺、知識傳播和技術推廣平臺提供人才保障。
上述四個創新體系,是一個以農業科研創新為基礎,以農業推廣創新為紐帶,以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為特征,以人才使用創新為核心的總體創新體系。這四個創新體系,在農業科技創新中的不同過程和不同階段互為影響、互為關聯,缺一不可。
2.3 幾點建議
2.3.1 制定農業科技產業發展政策
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產業政策是相輔相成的,具有密切的關聯性。由此,從山東省農業產業發展的實際出發,迫切需要制訂具有強大政策導向作用和長遠意義的農業產業發展技術政策。政策應以產品創新和產品市場創新為中心,對那些技術含量多、市場潛力大、產品附加值高的農業產業予以重點產業扶持,加速其產業化。政策應充分體現對產業鼓勵政策、優惠政策、風險分擔政策、經費支持政策、知識產權保護政策等,促進農業產業發展。從而推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2.3.2 加強農業科技體制創新建設
建立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就必需在農業科技運行機制和體制上進行改革和創新。要打破傳統的農業科技體制宏觀管理條塊分割、組織布局分散、研發層次重疊、管理效率低下,學科設置陳舊,專業單一,跨專業綜合型項目較少,研發方向與市場需求脫節,運行機制、分配機制、激勵機制僵化落后的狀況,要按照科技發展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對科技布局及機構設置優化配置,并建立新的運行機制,改變農業科技管理模式和內容。要推進靈活、公平競爭、蓬勃向上的運行機制建設,實行公開招標、競爭立項,人員自主結合、競爭上崗的辦法,發揮每個農業科技崗位的作用。
2.3.3 加快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農業科技隊伍建設。重點是發揮高等農業教育系統培養人才的主力軍作用,提高培養造就人才的質量;通過科研工作,在科技實踐中培養造就高水平的學術人才;建立起人力資本合理使用和人才資源優化配置新機制,克服人才不足與人才閑置同時存在的不正常狀況,要調動廣大農業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氛圍,建立激勵機制,發揮人力資本充足的優勢。
2.3.4 增加農業科技創新投入
重點是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投入并存的農業科技創新投入機制。在政府財政投入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需求對農業科技進步的導向和推動作用,鼓勵企業和社會資本投入。同時,農業科研單位要采取股份制等多種形式,加快成果產業化。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農業科技投入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