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軍隊建設的不斷發展,軍隊醫療保險制度也經過不斷地完善更加成熟。目前,從我國軍隊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的角度來說,該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要求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距。軍人醫療保險制度隨著時間的退役和經濟的快速發展,該制度自身及具體操作實施中存在明顯的不足之處,必須對軍人醫療保險制度進行完善和發展,確保醫療保險制度更好地為部隊提供服務。不斷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需求,并適應廣大官兵的需求,消除軍人的后顧之憂,成為我國軍隊社會保險事業改革中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的意義
國際推行的軍人保險制度,是新時期軍隊政策制度的重要改革,能更好的解決軍人的后顧之憂,維護部隊官兵的合法權益。
(一)完善醫療保險制度能合理調劑軍人醫療基金
通常來說,每個人不同的年齡階段所用的醫療費用存在的一定的差異。一個具備連續性的醫療保障制度有助于醫療資金在人的不同年齡段形成縱向調劑。現階段,部隊的現役軍人的醫療消費與退役醫療保險是相互割裂開的,醫療資金不能在個人一生中實現縱向調劑,這容易加劇醫療經費過度緊張。若把退役醫療保險給付水平與現役醫療相互骨鉤,促使醫療資金在軍人一生中形成縱向調劑,有效杜絕現役醫療費用出現的浪費情況。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的個人賬戶,不僅可以促使醫療資金在個人醫療上實現縱向調劑,從而減輕醫療消費中嚴重浪費情況,提升軍人自我醫療保障的意識。
(二)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有助于軍人醫療保險的軍隊銜接
軍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個人賬戶和資金,為軍人退役之后轉入地方醫療保險體系做好相對應的準備。為做好退役軍人與地方醫療保險制度的合理銜接,軍人退役后轉入地方保險體系內,不僅要轉入個人賬戶外,國家財政還會另撥付相應數額的資金至地方醫療保險機構,從而有效補充地方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軍人退役安置難的問題。對無法參與地方醫療保險的退役軍人,退役時可以一次性支出賬戶里的資金,也要按照比例撥付地方醫療保險基金數額相應比例給個人,加強自我醫療保障能力。
(三)建立軍人職業風險醫療保險,能保障軍人保險待遇的公平性
因軍人服役地區環境和其從事的崗位不同,致使不同疾病發展率存在一定的差異,如:駐扎艱苦地區等軍人容易患有職業病或大病,在醫療保險上也要展現出對特殊地區和特殊崗位軍人的照顧。軍人職業風險保險制度是根據軍人所從事的工作風險建立起來的,展現出不同區域和服役崗位軍人之間的差異,促使軍人醫療制度更加完善,展現出制度的公平性。
二、分析我國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我國現在實行的公費醫療保險制度具有戰時供給特色,其特點主要表現在全額報銷軍人醫療費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成為其賴以生存的母體。隨著社會之一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其與市場經濟體制下軍人醫療保障需求和國家醫療保險制度的矛盾逐步展現出來。
(一)缺乏健全的醫療保障制度
目前,現行的軍隊醫療保險制度不夠完善,軍人患有重病后,醫療救治無法得到切實的保障,出現看病難、住院難的問題。軍人醫療保障制度一般按照《現行軍官服役條例》所規定的相關內容享受公費醫療的待遇。軍人醫療保障制度是福利性較強的免費醫療待遇,其經費主要來自國防。不得不說,這種醫療保障模式對保障所有軍官的身體健康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惠及軍人家屬。因退役軍人的醫療保險制度并未與現役軍人保險制度聯系起來,并未涉及公費醫療體制,沒有深入考慮軍隊不同群體不同消費需求,致使這項保險制度的實施效果與設計初衷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逐步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的經濟和醫療水平的快速發展,《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相關內容與我國的經濟體制、軍人醫療保障需求、國家醫療保險制度三者間存在巨大的矛盾。上述福利高。保障能力低的公費醫療保障制度存在諸多弊端:一方面,因軍費供給存在一定的約束,這種針對全體軍官曼菲德醫療制度其保障能力不佳,主要表現為全體軍人享有醫療設施服務、藥品等各項基本需求,軍人不具備自由選擇的權利。另一方面,醫療機構經費不足,負擔過重。根據現行軍人醫療制度相關規定可知,軍人。文職干部。義務兵、隨軍無工作家屬等均屬于軍隊醫療保障的范圍之內。多數軍隊醫療單位入不敷出,為了有效彌補醫療經費不足現狀,不得不實行面向社會收費的道路。如此致使軍隊醫院因注重追求經濟效益而削弱對部隊的服務,軍人醫療服務質量明顯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損害軍人正當的醫療權益。免費醫療制度致使多數患者缺乏醫療費用意識,常常出現小病大治、無病也治等情況致使醫療費用出現惡性膨脹。同時,軍隊衛生部門每年下撥的款項較低,收治一個重癥軍人入院,醫院不僅不會賺錢還會補貼大量的金錢,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醫院寧可接收地方病人,也不情愿接收軍人患者。重癥軍人入院后,也無法滿足軍人合理的檢查和用藥。患者求治心切,只得個人或單位自己籌措醫療費用,公費醫療對于重病的救治完全喪失原有的意義。上述情況導致軍人就醫極為不便,出現軍隊醫療資源浪費或醫療設備及服務能力閑置的情況。
(二)重視度不夠,認識不到位
軍隊內部崗位比較多,工作性質有所不同,因此對人體產生的傷害程度有一定的差異。對軍人醫療保險金基數進行計算時,并不包含特殊津貼,為展現出崗位的差異,導致特殊崗位軍人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因全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平,促使各地的醫療水平存在差異。部分在基層的軍隊單位,對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相關的知識學習不夠,多數官兵因長期受到公費醫療制度的影響,不具備社會保障意識,只注重既得到的利益,對保險制度不夠了解,不清楚軍人醫療保險的具體內容,更談不上如何維護自己的應有權利。 (三)退役軍人醫療保險制度
軍人退役保險制度是確保退役軍人可以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待遇、維護自身的權益,鼓勵軍人安全服役創建的軍人保險制度。國家成立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基金,對退役的軍人給予醫療補助,如: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為每位退役軍人辦理個人保險賬戶。軍人退役保險基金主要來源為國家撥款及軍人繳納的退役保險費用組合而成,軍人繳納要求如下:師長級別以上的現已軍官、局級別、專業技術四級以下干部和士官,每月按照本人收入的1%繳納退役醫療保險費用,國家根據軍人所繳的退役醫療保險費用同等數額對退役軍人實施醫療補助。軍人退役保險資金的利息每年計算一次,計入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內。如果軍人退役,其退役保險賬戶的資金和利息,均由軍人所處的單位財務部門進行清算。按照國家規定不參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人所服役的單位后勤財務部門把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發放給本人。
三、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的設想
想要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不單單要考慮國家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要求,也要把軍隊實際情況考慮其中,選擇軍隊與個人相互結合的改革模式,基于軍人公費醫療保險制度和退役軍人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弊端,創建完善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
(一)創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軍人醫療保險基金的來源是軍隊與個人共同繳納得到,無工薪收入的義務兵或學員無需繳納費用。根據軍人個人積累與軍隊統籌的發展原則,軍隊保險機構為每位繳費軍人創建醫療保險賬戶。軍人醫療保險賬戶本金和利息均為軍人個人擁有,具有結轉和繼承權利,但不能提取現金或挪為他用。軍人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由國家財政撥款和個人繳費組成,在具體做法上,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相互一致,有利于軍人退役后與地方保險制度相互銜接。地方醫療保險基金主要包括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根據現行地方醫療保險制度和對軍人職業補償,籌集的保險基金比例為工資總額的8%。根據軍人職業的特殊性,可以保留免費為軍人提供醫療服務,根據軍隊醫療部分情況清楚界定軍人基本醫療需求,包括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等等。超出軍人基本醫療需要的費用有軍人個人醫療賬戶承擔。軍人醫療統籌基本支付標準為軍人年平均工資10%,最高支付額控制為軍人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大于最高支付限額的費用,無需在基本醫療保險內解決,可以采用軍人大病醫療保險等方面解決。以上小病用賬戶,大病靠統籌的支付方法可以適應多數參保者的基本醫療需要。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加大對保險制度的認識
軍人醫療保險是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保障制度,具有互動性、福利性、保障性的特點,根據軍隊可能存在的模糊認識做好相應的宣傳教育工作。清楚認識退役醫療保險軍地接軌成為改革軍人保險制度的必然趨勢,把多數官兵的思想統一至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決策上,不斷更新掛念,促使軍人保險制度改革向著縱深的方向發展。軍人是一種特殊的群體,為保證該群體的社會保障權利更好地實現,要在軍隊內加大宣傳教育工作,促使更多的官兵理解軍人保險制度的內容、意義,同時,要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感,從思想深處認識到軍地接軌的重要意義,確保國家撫慰軍人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
(三)加強軍人醫療保險基金管理
軍人醫療保險基金嚴格遵循國際政策規定進行管理,基金運營獲得均歸納至軍人醫療保險基金內,專款專用,嚴禁出現擠占挪用的情況,保障及時給付,存儲更加安全。軍人醫療保險基金讓軍人保險機構進行辦理,并實施集中地管理。軍隊審計部及時對軍人醫療保險基金和機構收支情況實施審計。
(四)創建軍人職業風險醫療保險制度
軍隊內部軍人工作的崗位不同,工作性質存在一定的差異,因此對人體產生的傷害程度有所不同。同時,軍人所服役的地區環境和生活條件存在差異,因此疾病的發病率和種類有所不同。軍人工作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如下:特殊的執行任務,如作戰、軍事演習、搶險救災等;特殊的工作崗位,如:部分軍人日常工作中需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特殊的工作地區,例如:部分軍人要駐扎在邊疆、高山、沙漠等邊遠艱苦的地區,這些地區環境惡劣,嚴重損害服役軍人的身心健康。這類駐扎在邊遠區域、從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的軍人,患有職業病和重病的概率明顯高于其他軍人。所以,要針對特殊工作群體創立合理的職業風險醫療保險制度,從而保障從事不同工作的軍人獲得相應的醫療保險。通過軍隊社會保障機構制定相應的政策,因軍人的工作崗位和性質不同,參與不同的職業風險醫療保險,其繳費情況與軍人從事工作的風險相對應,工作風險越高,繳費率更高。繳費率可以根據軍人過去幾年間該工作引發的疾病發生概率計算。軍人職業風險醫療保險繳費均有所在單位承擔,并歸納到軍人個人賬戶內。如果軍人退役,不論其服役期間是否患過大病或職業病,退役時均根據個人賬戶所具有的職業風險醫療保險數額由大病、職業病保險基金撥付至個人賬戶,與個人賬戶的其他資金一起轉入地方社會保險機構或支付給個人,從而提升軍人退役后的醫療保障水平并對其曾作出的犧牲給予合理補償。這種給付辦法展現出不同區域和服役崗位不同軍人的差別,促使退役醫療保險制度更加公正、合理,效率性高。
結束語:總之,軍人醫療保險制度作為軍人保險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隨著軍隊醫療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能有效保障軍人的合法權益并增強軍隊凝聚力,對穩定社會治安和軍隊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作者單位:1.73861部隊財務處;2.上海航務軍事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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