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帶機起動及運行中注意事項 一.檢查確認煤倉存煤不足三分之一時,且設備正常,皮帶上及附近無人工 作或逗留,方可向集控室發出起動信號,(或電話聯系)再由集控值班工回發動信號通知各崗位,確認情況正常,方可起動設備。 二、當不采取集中控制方式時,各皮帶值班工應將選擇開關投向就地控制位 置,同時將本帶與上帶聯鎖投入,各皮帶值班工接到起動信號后,確認本設備正常,皮帶上及附近無人,方可起動設備。 三、帶起動設備前必須首先放下一個需要上煤的犁煤器(不需上煤的犁煤 器應抬起)。需要換倉上煤時,應先放下需上煤的犁煤器,然后抬起上滿了煤的犁煤器。 四、設備在運行中,各皮帶值班工應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檢出煤中的石塊、木頭、鐵器等雜物。若皮帶跑偏應進行調整,跑偏嚴重時,應停止供煤,進行調整。 五、發現運輸物物時,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班長,派有經驗的人員移出,值班人員不得隨便觸動,以防發生事故。 六、經常檢查電動機、減速滾筒及各傳動部份,有無異常聲音,溫度升高及振動增大等情況。 七、經常注意皮帶是否打滑,如因超負荷引起皮帶打滑,應及時減少給煤量。 八、經常注意皮帶工作面、非工作面、接頭有無劃破、掛壞或撬起痕跡。如發現有,應立即停機并報告班長,找出原因進行處理,確認正常后,方可起動。 九、帶值班工要注意防止原煤倉空倉,以及煤倉快要上滿時向下面機組發出停機信號(或向集控室發出停機信號)。帶接到停機信號后,應立即停止給煤和給石灰,并向上面機組發出停機信號,各機組接到信號后,待皮帶上無煤時,按順序進行停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