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四川 | 加入時間: | 2014.07.17 |
項目性質: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
投資金額: | 資金來源: | ||
業主/建設單位: | / |
川環審批〔2014〕368號
成都西航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成都長順220千伏變電站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成都毛家灣22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成都仁寶110kV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和總體要求
(一)成都長順220千伏變電站擴建工程。
該工程擬在成都市雙流縣境內建設,總投資293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擴建既有 成都長順220千伏變電站(現有主變容量2× 180MVA,采用戶外布設,220kV出線2回,110kv出線13回),本次新增1× 180MVA主變壓器、110kV出線間隔3個、10kVI段母線及母線設備、單組容量為10020kVar的10kV電容器組3組,并完善相應電氣的二次部分。
(二)成都毛家灣220千伏輸變電工程。
該工程在成都市雙流縣、高新區境內(原雙流縣境內)建設,總投資2693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01萬元。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新建毛家灣220kV變電站(主變采用戶外布置),站址位于雙流縣公興鄉南溝村5組,本期配備2×240MVA主變壓器(終期3×240MVA,變電站本次按終期規模環評)、220kV出線4回(終期6回)、110kV出線10回(終期15回)、10kV出線24回(終期36回)、無功補償2×5×10MVar(終期3×5×10MVar),配套同步建設主控制室、值班室、事故油池等;2、擴建既有長順220kV變電站220kV出線間隔2回;3、擴建既有石墻220kV變電站220kV出線間隔2回;4、新建石墻~長順220kV輸電線路,線路全長約2×7.98km,其中新建雙回雙分裂架空線路2×4.06km,共使用鐵塔20基,新建電纜線2×3.92km,敷設雙回電纜;5、新建尖山—石墻220kV線路開“π ”接入毛家灣變電站輸電線路,架空線路全長9.1km,共使用鐵塔27基。
(三)成都仁寶110kV輸變電工程。
該工程在成都市雙流縣境內建設,總投資741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6萬元。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新建仁寶110kV變電站(主變采用戶內布置),站址位于,本期配備2×63MVA主變壓器(終期3×63MVA,變電站本次按終期規模環評)、110kV出線2回(終期3回)、10kV出線24回(終期36回)、10kV無功電容補償量4×6012kVar(終期6×6012kVar),配套同步建設主控室、站內道路及事故油池等;2、新建長順~仁寶110kV輸電線路,線路全長約9.19km,其中地下電纜約7.48km,架空線路約1.71km,新建桿塔14基;3、新建毛家灣220kV變電站~仁寶110kV變電站輸電線路,線路全長約5.74km,其中地下電纜約1.53km,架空線路約4.21km,新建桿塔16基。
該3個項目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鼓勵類,其初步設計分別經四川省電力公司同意(川電基建〔2012〕31號、川電基建〔2013〕279號、川電基建〔2012〕50號)。新建變電站選址、線路路徑經 雙流縣規劃管理局同意。
該3個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無線電干擾及噪聲均能滿足環評相關標準要求,項目建設的不利環境影響能夠得到有效的減緩和控制。因此,我廳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站址、線路路徑、采用的建設方案、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及本批復要求進行項目建設。 該3個項目已動工建設,存在“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本次屬依法補辦環評審批手續。
二、項目建設及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按照輸變電建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
工程設計、施工、運營和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
(二)嚴格按國家和當地相關要求,全面、及時落實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加強施工廢棄物收集、轉運過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施工臨時占地須在完工后及時恢復;確保不遺留環境問題。
(三)嚴格按技術規范要求,配備相應規模的變壓器事故油池,確保事故狀態下變壓器油不外泄,防止造成環境污染。產生的廢變壓器油等危險廢物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四)變電站建設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隔聲降噪措施,設置必要綠化隔離帶,確保站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相應功能區標準限值。
(五)嚴格按照報告表提出變電站布置方式、電纜敷設方式或線路架設方式進行建設。應根據變電站外環境現狀,優化變電站建設的總平面布置,實現對變電站外的電磁環境和聲環境的影響最小化。施工圖設計時應進一步優化線路路徑和合理設計導線對地、對屋頂的距離,確保線路通過居民區或人群經常活動區域附近及非居民區的環境影響,能滿足環評及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六)電纜管線、其它管線、構筑物基礎之間最小允許間距、電纜敷設方式、電纜附件選擇嚴格按照《城市電力電纜線路設計技術規定》(DL/T5221-2005)的規定進行設計。
(七)線路與公路、河流、電力線、通訊線、無線電設施、鐵路等交叉跨越時,應按《110-500KV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5092-1999)要求,留有足夠的凈空距離。
(八)項目建設及運行管理中,你公司應根據公眾的反映,進一步加強與公眾的溝通,以適當、穩妥、有效的方式,切實做好宣傳、解釋、維穩工作,消除公眾的疑慮和擔心,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應避免因相關工作不到位、相關措施不落實,導致環境糾紛和社會穩定問題。
三、你公司必須依法完備其他行政許可相關手續。
四、項目建設必須依法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須在試運行前向成都市環境保護局提交試運行申請,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行試運行。項目在試運行期間必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廳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行。違反本規定要求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我廳委托成都市環境保護局組織開展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15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表分別送達成都市環境保護局、 雙流縣環境保護局備案,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川省環境保護廳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