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5-04-15,公告主要內容為:北京東城區X光機項目邀請,所屬區域:北京-東城區,所屬行業分類:法院,招標代理: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招標編號:2015BGC-050-1,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委托,對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X光機項目以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現接受符合資質要求的供應商前來報名,從符合要求的報名單位中選擇3家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1、項目名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X光機項目
項目編號:2015BGC-050-1
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RMB44.5萬元
3、采購人名稱: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9543337
4、采購代理機構: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工
電 話: 67162911-836
傳 真:010-67123389
5、采購內容:
財政預算項目名稱 |
財政預算 金額 |
主要設備名稱 |
數量 |
是否允許采購進口產品 |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X光機項目 |
44.5萬元 |
X光機 |
1套 |
否 |
6、對報名人的資格要求:
6.1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之規定;
6.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
6.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6.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7凡受托為本次招標進行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公司及相關聯的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投標;
6.8投標時須提供所投產品制造廠家的授權書(適用于代理商);
6.9投標時提供檢察院開具的廉潔準入證明(包含企業、企業法人、項目負責人三個主體);
6.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公示時間: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2日
報名時間: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7日
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8、報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廈5層518室。
9、報名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至北京市東城區夕照寺大街14號富瑞苑大廈518室。
北京國金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