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8-07-11,公告主要內容為:湖北荊門路燈工程補充公告,所屬區域:湖北-荊門-東寶區,所屬行業分類:路燈,招標代理:荊門市晨皓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采購業主: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路燈工程補充公告
依據政府采購執行確認書東財采計【2018】860號要求,荊門市晨皓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受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的委托,對“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路燈工程”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項目于2018年7月6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了競爭性磋商公告,現對本項目做如下更正:
磋商公告第六條供應商資格要求增加以下內容:
6.10 本項目需供應商自行進行踏勘后再報名,并出具現場踏勘確認函原件。
二、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評審辦法、步驟及成交標準第三條評審標準商務部分,近五年類似項目業績變更如下:
變更前 |
近五年類似項目業績 |
2013年7月以來單筆金額達到30萬元的類似項目業績,每一份得2分; [(須提交中標(成交)通知書或合同或驗收報告,滿分20分(均須提交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
變更后 |
近三年類似項目業績 |
2015年7月以來單筆金額達到30萬元的類似項目業績,每一份得2分; [(須提交中標(成交)通知書或合同或驗收報告,滿分20分(均須提交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三、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評審辦法、步驟及成交標準第三條評審標準,第四項響應無效或未實質性響應采購需求增加以下內容:
10、被磋商小組一致認為最低磋商報價或某些分項明顯不合理,有降低質量、不能誠信履約的可能。磋商小組有權通知供應商限期進行解釋,如供應商未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解釋,或所作解釋不合理,經評標委員會取得一致意見后,可列為異常報價,確定該報價為無效報價。
荊門市東寶區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