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全椒縣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0-03-14,公告主要內容為:安徽滁州全椒縣黃栗樹水庫清淤擴容增蓄工程監理項目變更公告,所屬區域:安徽-滁州-全椒縣,所屬行業分類:監理,采購業主:全椒縣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標編號:czcg202003-050,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全椒縣黃栗樹水庫清淤擴容增蓄工程監理項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項目名稱:全椒縣黃栗樹水庫清淤擴容增蓄工程監理項目
原項目編號:czcg202003-050
原公告日期:2020年3月11日
二、公告內容
至各潛在投標供應商:
現對“全椒縣黃栗樹水庫清淤擴容增蓄工程監理項目”疑問進行回復與澄清,具體內容如下:
1、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項目總監不得有在監工程(項目總監作為監理人員有在監工程也不允許);與第四章采購內容及服務要求擬組建的監理部人員要求:備注內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滁州市(含縣、市、區)不能同時承監超過兩個項目 ,滁州市外無在建工程,兩者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建議改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不得的多于兩個在建項目 ,本市外無在建工程。
答: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滁州市(含縣、市、區)不能同時承監超過兩個項目 ,滁州市外無在建工程。
2、監理員不得少于 4人。監理員必須具有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建議改為:監理員不得少于 4人。監理員必須具有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或省監理協會頒發的證書監理員證書或省監理協會頒發的證書監理工程師證書。
答:現修改為:監理員必須具有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書或省監理協會頒發的證書監理員證書或省監理協會頒發的監理工程師證書。
3、投標時應攜帶相關證件、證書、證明原件或談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視同原件,以備查驗。與26.1.1 資格審查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當參加開標會議,投標人在開標時必須攜帶(手持或封入投標文件袋中均視為攜帶)下列證件原件,以供資格審查,否則,該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兩者不一致。
答:參加競爭性談判會議時攜帶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公章均可,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成交的須在成交后三日內提供原件至采購人核查。
4、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競爭主體根據上述范圍查詢的內容進行自查,出具《誠信投標承諾書》并注明承諾日期(投標截止時間前5日內)(格式自擬)。請問:這一句話不解,希望提供《誠信投標承諾書》格式。
答:格式自擬。具體詳見公告中的其他重要說明。
此公告視同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與談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給各潛在投標供應商帶來的不便,敬請原諒。如投標供應商不及時關注網站通知內容,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供應商自負。
采購人:全椒縣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