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主方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1-05-18,公告主要內容為:洛陽黃委河南測區宜陽、橋頭等18處水文測站改建項目土建工程施工內容:[]變更公告,所屬區域:河南-洛陽-宜陽縣,所屬行業分類:土建,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1.原招標公告中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增加一條“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在公開期限內,不得參與黃河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修改后,投標人投標時須滿足以下條件: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近五年(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日前五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下同)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業績;
(5)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取得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6)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投標人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相關主體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
(7)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在公開期限內,不得參與黃河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
(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2.原招標公告中“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從2021年5月21日到2021年5月27日”修改為:“從2021年5月28日到2021年6月3日”
3.原招標公告中“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6月10日9時00分”修改為:“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6月18日9時00分”
4.原招標公告中“開標時間:2021年6月10日9時00分”修改為:“開標時間:2021年6月18日9時00分”
5.原招標公告中“七、其他(5)工期:165日歷天”修改為:“(5)工期:160日歷天”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