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江蘇 | 招標業主/代理: | / |
加入時間: | 2015.03.02 | 截止時間: | 淮安市淮安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
淮安區2015年度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名錄庫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代理行為,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監管,提高招標代理機構工作質量,依據《關于組建承擔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推薦名錄庫的通知》(蘇建招〔2010〕219號)、《淮安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考核管理細則(試行)》(淮政發〔2014〕337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對淮安區2015年度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比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淮安區行政區域內所有涉及政府投資、國有、集體資金項目招標代理。 2.2服務期限:壹年。 3.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次比選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申請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稅務登記及開戶許可證。 3.2 資格類別和等級要求:成立滿兩年以上,具備有效工程招標代理資質的江蘇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或具有甲級工程招標代理資質的省外工程招標代理機構。 3.3 2013年3月1日以來,企業未發生因違法違規行為或不良行為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暫停資質的情況;未處于被責令停業、限期整改、申報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申報資料的所有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3.4 在“江蘇省招投標綜合監管5.0系統—代理管理系統”中按相關要求登記備案,并可以正常進行“信用管理”。 3.5 2014年1月1日以來,在淮安市范圍內承擔過政府投資性質的工程招標代理業績不少于3項,工程業績總額不得低于1億元,其中代理單項合同投資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項目不少于2項。 3.6 入選代理機構名錄的區外代理機構,必須在發出入選通知書30日內在我區設立分支機構,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到區政務辦辦理登記手續;分支機構場所及人員的應滿足下列條件: 3.6.1場所要求:在淮安區有建筑面積不少于100㎡的固定辦公場所,有滿足開展招標代理工作的辦公設備(臺式電腦2臺、筆記本1臺、投影儀1臺、打印機1臺、復印件1臺以及其它配套辦公用品)。 3.6.2人員要求:分支機構在服務期內須常駐工作人員3人以上,其中具有項目組組長資格人員至少1名,須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人員至少1人;常駐人員均須取得《江蘇省工程招標代理崗位培訓合格證》;須是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且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員工,常駐人員需通過淮安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組織的考試,若考試合格人員不滿足上述3人規定,其單位入選資格按不合格處理。 3.7 代理機構須具備由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按照《淮安區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和規范(招標投標領域適用2013年版)》出具的信用報告,信用等級在BBB以上。 3.8 本項目拒絕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投標。 4.比選辦法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估法,將依據綜合得分高低,依次確定4家甲級代理企業,2家乙級代理企業。 5.報名及比選文件的獲取 5.1報名及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15年3月2 日至2015年3月6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節假日除外)。 5.2報名及比選文件獲取地點:淮安市淮安區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二樓(淮安區鎮淮樓西路157號) 5.3獲取方式:報名時須提供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原件、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的須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比選文件費用300元,售后不退。 6.申報文件的遞交 6.1 申報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15 年 3 月 23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淮安市淮安區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二樓開標三室(淮安區鎮淮樓西路157號)。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報文件,比選人不予接受。 7.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淮安市淮安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地 址: 淮安區鎮淮樓西路157號 郵 編: 223300 聯 系 人: 陳先生 電 話: 0517-85189605 傳 真: 0517-85189609 比選單位:(簽章) 代表人:(簽字) 2015 年 3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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