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普寧市環境保護局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5-05-25,公告主要內容為:廣東揭陽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智能煙塵采樣儀等設備及實驗室裝修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域:廣東-揭陽-普寧,所屬行業分類:光度計,招標代理:普寧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采購業主:普寧市環境保護局,招標編號:PC[201,招標文件售價:為,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普寧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受普寧市環境保護局的委托,對“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智能煙塵采樣儀等設備及實驗室裝修”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PC[2015]GK004
二、采購項目名稱:普寧市環境保護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智能煙塵采樣儀等設備及實驗室裝修項目
三、項目內容及需求:
序號 |
項目名稱 |
技術參數 |
單位 |
數量 |
1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詳見招標文件 |
套 |
1 |
2 |
智能煙塵采樣儀 |
套 |
1 |
|
3 |
便攜式氣體、粉塵采樣儀檢驗裝置 |
套 |
1 |
|
4 |
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 |
套 |
1 |
|
5 |
實驗室裝修 |
項 |
1 |
四、采購預算:¥666000.00元
五、供應商資格: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企業;
3. 供應商必須是專業從事本項目設備生產或銷售的企業;
4. 供應商若非制造商,必須提供制造商出具所投主要產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煙塵平衡采樣儀(NO2、NO、SO2、CO、O2)、便攜式氣體、粉塵、煙塵采樣儀檢驗裝置、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的合法授權證明原件;
5. 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或其他不良紀錄;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方不得對本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
7. 因涉及實驗室儀器臺和工作臺的設計和通風設備的安裝。本項目將于2015年05月29日上午十時正在普寧市環境保護局現場組織答疑及勘查,請各參投供應商務必在2015年05月29日上午九時四十分前到達,參加集中勘查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加蓋公章存檔)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應同時提供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交予采購人審查并存檔;勘查后應向采購人索取經采購人簽名蓋章的《施工現場勘查記錄表》,逾期恕不接待。答疑及勘查地點:普寧市環境保護局,聯系人:王先生,聯系電話:0663-2253002。
六、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質文件:
1) 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報名的,應同時提供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3)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 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 企業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6) 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7) 提交采購人簽名蓋章的《施工現場勘查記錄表》(原件);
2.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地址
本中心自2015年05月29日14時30分起至2015年06月05日16時止(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接受符合條件的企業報名和購買招標文件(報名資料由集中采購機構人員會同采購人代表現場進行資格核查,只有通過核查合格的企業,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50元,招標文件應在核查合格時現場購買,售后不退)。
地址: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
七、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5年06月29日15時00分
八、投標文件遞交單位:普寧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
十、開標評標時間:2015年06月29日15時30分
十一、開標評標地點:普寧市流沙大道西189號市政務服務中心九樓
十二、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普寧市環境保護局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663-2253002
2、集中采購機構名稱:普寧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蔡小姐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電話:0663-2241151
(采購文件下載處)
普寧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
2015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