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主方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0-11-05,公告主要內容為:山東濟寧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潔取暖供暖工程施工二次通知資格要求變更公告,所屬區域:山東-濟寧-曲阜,所屬行業分類:供暖,招標編號:E3708810670000030001)于2019年,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潔取暖供暖工程(施工)二次 標段一至標段六變更通知(資格要求變更) 曲阜市2019年度冬季清潔取暖供暖工程(施工)二次標段一至標段六(編號: E3708810670000030001) 于2019年8月2日發布招標公告,本招標項目變更內容如下: 一、招標公告及文件原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專業技術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負責人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須在本單位注冊)并同時具備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壓力管道安裝GBl(含PE專項)及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備注:(1)投標單位自身具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于開標現場提供此證書原件;(2)投標單位不具備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須分包給具有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的單位,于開標現場提供雙方委托協議原件及分包單位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原件;并且將委托協議的復印件(加蓋雙方公章)及分包單位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分包單位公章)裝訂到投標文件中” 6、未被暫停或取消濟寧市范圍內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7、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通過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注冊驗證報送企業基本信息; 8、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評標階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的結果為準); 9、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1、各投標人可對以上一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報,但最多只能取得兩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現招標公告及文件投標人資格要求變更為: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及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專業技術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負責人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須在本單位注冊)并同時具備建造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5、未被暫停或取消濟寧市范圍內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6、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已通過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注冊驗證報送企業基本信息; 7、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評標階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的結果為準); 8、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 (1)聯合體投標時須提供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 (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兩家; (3)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指定牽頭人并明確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4)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 9、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0、各投標人可對以上一個或多個標段進行投報,但最多只能取得兩個標段的中標資格。” 二、聯合體協議書格式后附。 三、本工程的報名時間延遲至2019年8月10日23:59分,開標時間、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均推遲至2019年8月26日上午9:00。
原招標文件內容與本次變更通知內容不符的,以本次變更通知為準!
以上變更通知一經在曲阜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站上公布即視為各投標人已收到,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曲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山東聲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聯合體協議書 牽頭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員二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鑒于上述各成員單位經過友好協商,自愿組成 (聯合體名稱)聯合體,共同參加 (招標人名稱)(以下簡稱招標人) (項目名稱) 標段(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施工投標并爭取贏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 (聯合體名稱)牽頭人。 2.在本工程投標階段,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工程投標文件編制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投標和中標有關的一切事務;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合同訂立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投標義務和中標后的合同,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按照內部職責的部分,承擔各自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按照本條上述分工,聯合體成員單位各自所承擔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6.聯合體中標后,本聯合體協議是合同的附件,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有合同約束力。 7.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聯合體未中標或者中標時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8.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 年 月 日
備注:1、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 2、聯合體協議書后附聯合體雙方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相應單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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