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師范大學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0-11-11,公告主要內容為:上海靜安區圖書館中文分館建設項目招標公告,所屬區域:上海-靜安區,所屬行業分類:圖書,招標代理:上海中星聯合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上海師范大學,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競爭性磋商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上海中星聯合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上海師范大學圖書館中文分館建設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應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投標人營業執照具有與本項目相符的經營范圍;3.2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3.3項目經理具有相關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職業資格3.4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詳見“競爭性磋商公告中其他事項”);3.5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招標。如投標人為中、小、微企業,需符合有關資格認定條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規定提供《小微企業聲明函》。聲明不得有任何虛假內容,否則投標人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3.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上海師范大學圖書館中文分館建設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201110-087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00-20-W03150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本項目為圖書館中文分館建設項目進行采購。具體服務內容詳見(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5、交付地址:上海師范大學
6、交付日期:合同簽訂后45日歷天
7、采購項目適用原因: 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8、采購預算金額:960000.00元(國庫資金:0.00元;自籌資金:960000.00元)
9、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本采購項目執行政府采購有關鼓勵支持節能產品、環境認證產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價:96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45日歷天
12、項目聯系人:劉德榮
13、電話:18113671393
1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磋商文件的獲取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 2020-11-10 15:30: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11-17 15:3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法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原件掃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加蓋公章的原件掃描件;具有住建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以上所有材料的掃描件
2、凡愿參加競爭性磋商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20-11-10 15:30:00至2020-11-17 15:30:00的時間內下載(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參加磋商活動。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其他說明:
本項目采用電子化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供應商如需紙質采購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購買(售價1000元)。
注:響應供應商須保證所提交的響應文件、資料的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遞交虛假的響應文件、資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供應商承擔。
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
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2020-11-20 15:3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時間:2020-11-20 15:30:00
五、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上海市靜安區俞涇港路11號金座1122室
2、磋商地點:上海市靜安區俞涇港路11號金座1122室。屆時請供應商代表持磋商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磋商。
3、磋商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投標時所使用的CA證書和可以無線上網的筆記本電腦(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對電子招標的要求自行完成調試)出席開標儀式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八、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采購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供應商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供應商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在線服務”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師范大學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中星聯合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桂林路100號 | 地址: | 浦東新區高科西路524號3樓 |
郵編: | 200234 | 郵編: | 200000 |
聯系人: | 徐老師 | 聯系人: | 劉德榮 |
電話: | 64322920 | 電話: | 18113671393 |
傳真: | 64322519 | 傳真: | 54071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