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1-06-16,公告主要內容為:浙江杭州長興縣和平鎮濱河東路南延工程施工招標公告,所屬區域:浙江-杭州,所屬行業分類:工程,招標代理: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長興縣和平鎮濱河東路南延工程
招標公告
長興縣和平鎮濱河東路南延工程 項目經相關部門(項目代碼:2104-330522-04-01-562627 )批準建設,建設地址位于長興縣和平鎮。項目業主為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資金來源為財政,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招標范圍:
1、本工程位于長興縣和平鎮,主要是新建道路、雨污水管道鋪設等工作內容,具體詳見本工程所附工程量清單及設計施工圖紙。計劃工期: 210 日歷天。
2、本次招標工程的概算總造價約 971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2.1投標人:
2.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2.1.2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三類人員”A類證書及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的任命書,其他負責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能體現職務信息;
2.1.3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2.1.4浙江省省外的投標人須提供有效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表》;
2.1.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1.6自2016年1月1日起完成過單個合同在500萬以上的市政工程。(文件中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須同時出具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記錄,若以上材料未能反映項目情況的需提供業主證明材料)
2.2擬派項目負責人:
2.2.1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
2.2.2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日期),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標截止時間前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此處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額以下的所有工程)。
2.3其他
1.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3.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6月15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點擊“投標單位登錄”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后,點擊“招標文件下載”,選擇本項目相應標段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下載招標文件時根據系統提示,先點擊“網上支付”(無需支付),再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即可。
3.2本項目不允許非注冊用戶投標。未取得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用戶的潛在投標人應及時辦理注冊手續,具體辦理的詳細說明請登錄“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通知公告”欄目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投標單位操作手冊》。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4.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7月6日9:00;
4.2投標文件遞交方式:電子投標文件通過CA鎖登錄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通過網上投標模塊上傳。
4.3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4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網址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點擊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不見面開標大廳”進入開標系統,請投標單位使用IE11及以上瀏覽器。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同時在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六、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興縣和平鎮人民政府
地址:長興縣和平鎮
聯系人:李工 電話:13757259404
招標代理機構:杭州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長興縣中央大道2777號格蘭國際廣場A座2001室
聯系人:徐工 電話:0572-6778801/18658638656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