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1-06-28,公告主要內容為:浙江湖州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所屬區域:浙江-湖州-長興縣,所屬行業分類:隧道工程,招標代理:浙江華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第二次】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由長交復(2021)1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補助及自籌,招標人為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排旗嶺隧道位于長興小浦鎮西偏南約五公里處,西北-東南走向,隧道長約800米,寬3.4m(含0.2m的排水溝),高3m。施工起點為本項目與小柏線相交處,施工終點為本項目與五青線相交處,主要工作內容為排旗嶺隧道整治及破損路面修復、增設一處會車道,隧道兩側(小柏線至五青線)通行道路提升及完善亮化、交安設施等。本次招標工程的總投資399.7萬元。
2.2 本次施工招標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道路、隧道、安全設施等工程。計劃工期9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3.4 投標人及其相關人員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中出現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為,或在標后履約中出現轉包、違法分包行為,或發生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較大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在處罰有效期內(無有效期的按一年計),招標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06月25日起(北京時間,下同),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點擊“投標單位登錄”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后,點擊“招標文件下載”,選擇本項目相應標段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免費下載,下載招標文件時根據系統提示,先點擊“網上支付”(無需支付),再點擊“下載招標文件“即可。
4.2招標文件下載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投標單位操作手冊》。投標人注冊申請和CA鎖使用操作的詳細說明請下載和查閱《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誠信庫申報(會員)操作手冊》。
4.3本項目不允許非注冊用戶投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1年07月05日14時00分。電子投標文件通過CA鎖登錄長興縣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通過網上投標模塊上傳。
5.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臺拒收。
5.3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網址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點擊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不見面開標大廳”進入開標系統,請投標單位使用IE11及以上瀏覽器。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已在長興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同時在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聯系人:吳書記
電話:13757288098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華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工
電話(傳真):0572-6250311
附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標段 |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資格審查條件要求的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標段 |
財務要求 |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
承諾營運資金不應小于100萬元人民幣 (由投標人自行決定采用銀行信貸證明或財務能力承諾書。若采用銀行信貸證明,其開具銀行的級別應是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縣(區、市)級及 以上支行。)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標段 |
業績要求 |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
2016年1月1日以來(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按一個標段成功完成過500米以上新建(或改或擴建)隧道工程施工業績。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譽要求 |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
無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的情形。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生產負責人最低要求)
標段 |
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八都岕景區交通提升項目-排旗嶺隧道工程 |
項目 經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并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項目經理,若該項目已提前交(竣)工驗收合格的,應提供證明材料。 3、 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的聘用企業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
項目總工 |
1 |
1、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并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擬委任的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的聘用企業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
|
安全生產負責人 |
1 |
1、具有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C類證書。 2、 擬委任的安全生產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C類證書上的聘用企業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交(竣)工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擬委任項目經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則認定:
a.若合同協議書尚未簽訂,則中標通知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和備選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協議書已簽訂的,則僅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此處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額以下的所有工程)。
d.在建合同工程未通過交工驗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已經更換的,則現任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時應在投標文件中附:①項目業主同意更換的證明;②原項目經理有備案主管部門的,應提供備案主管部門同意更換的證明或網上變更信息掃描件。否則更換前后的項目經理均視為有“在建合同工程”。
e.“在建合同工程”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建設工程,不限地域、行業和投資性質的限制。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