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主方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21-03-24,公告主要內容為:山西呂梁文水縣交通運輸局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PPP項目社會資本預公示中標公告,所屬區域:山西-呂梁-文水縣,所屬行業分類:公路,中標商: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中標金額:,招標編號:ZLZX-YF-2021-001-PC,公告類型:招標預告。
一、項目編號:ZLZX-YF-2021-001-PC
二、項目名稱: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PPP項目社會資本公開招標
三、預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
聯合體牽頭人: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呂梁市離石區濱河街道辦濱河北東路高崖灣5巷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李繼成
聯合體成員: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呂梁文水縣下曲鎮石家堡村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韋志勇
中標金額:
項目的投資綜合回報系數(含所有稅費) |
7.08% |
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總價降造率 |
1.97% |
建設期貸款利率 |
5.37% |
合作期 |
合作期為20年,其中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18年 |
四、主要標的信息
(1)合作期:
合作期為20年,其中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18年。
(2)項目總投資
46936.40萬元(PPP測算調整估算總投資)。
(3)合作范圍
①采用PPP模式,具體以“BOT(建設—運營—移交)”方式運作,回報機制采用“政府付費”的支付方式。
②項目資本金為項目動態總投資的20%,其中政府出資10%,中標社會資本出資90%,雙方均以貨幣形式的自有資金注入項目公司。
③項目實施機構與中標社會資本方簽訂PPP合同,中標社會資本與振幅授權出資代表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組建后,項目實施機構與項目公司簽署PPP合同補充協議,項目公司承繼PPP合同中社會資本方權利義務(專屬于社會資本方的權利義務除外)。項目實施機構將本項目建設、運營、維護權授予項目公司。
本項目運維范圍:本項目PPP合同范圍內路產(即:公路、橋梁、公路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含道路環衛、道路養護、橋梁養護、交通設施維護、綠化養護),具體運營維護內容及標準雙方在PPP合同或補充協議中約定。項目公司應嚴格執行相關規范和標準,確保管養與維護工程質量。
④項目合作期間,項目公司承擔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的建設、維護、項目融資、移交等工作,并保證設施完好,滿足正常運轉,向社會公眾提供高質量的公共服務,服從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和考核。
⑤合作期結束后,由項目公司按既定的移交標準無償向政府方指定的部門進行移交。
五、評審專家名單:
黃玉潔、平靜芳、張碧寧、鄭鳳龍、邊新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無。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名稱:文水縣交通運輸局地址:呂梁市文水縣聯系人:李先生聯系方式:18634751177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稱:山西中量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246號怡豐商務1412室
聯系方式:0351-4030980
3.項目聯系方式項目聯系人:牛先生 高先生
電話:0351-4030980
九、附件
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PPP項目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備忘錄
會議時間:2021年3月17日
會議地點:太原市府西街246號怡豐商務1403室
談判參會人員:
政府方:
文水縣人民政府:范發賓
文水縣財政局:史改萍
文水縣交通運輸局:霍永貴、呂根大、李立功
山西和勝律師事務所:王志明
社會資本方:
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
李繼成、趙旭峰、白如冰、韋志勇、王利梅、薛鳳龍
會議主要內容:
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PPP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于2021年3月17日完成潛在社會資本公開招標響應文件評定工作,評選出排名第一的供應商為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以下簡稱“社會資本”)。本項目組建了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工作組(以下簡稱“談判工作組”)由文水縣人民政府、政府特聘律師、項目實施機構(文水縣交通運輸)、縣財政局組成。談判工作組與排名第一的社會資本于2021年03月17日舉行了采購結果確認談判,就項目合同中可變的細節問題進行談判,并達成一致,項目實施機構經文水縣人民政府同意,確認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為劉胡蘭紀念館旅游公路工程PPP項目的預中標社會資本。
采購結果確認如下:
一、關于公開招標采購結果的確認
項目的投資綜合回報系數(含所有稅費) |
7.08% |
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總價降造率 |
1.97% |
建設期貸款利率 |
5.37% |
合作期 |
合作期為20年,其中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18年 |
二、關于PPP合同書、股東投資協議書、項目公司章程的確認
《PPP合同書》有關內容的修改
序號 |
PPP合同章節、條款號 |
原條款內容 |
雙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條款內容 |
1 |
8.1.1 |
(2)乙方可以以項目公司預期經營收入作為質押或乙方提供擔保等其他方式向銀行或其他機構融資。 |
(2)乙方可以以項目公司預期經營收入作為質押或乙方提供擔保等其他方式向銀行或其他機構融資,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
2 |
5.3 |
2、變更原則 (1)若本項目工程在上述規定的建設期內提前完工并驗收合格,該項目合作期限不變,運營期相應調增。 (2)若本項目在上述規定的建設期內未能完工,該項目合作期限不變,運營期相應減少,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
2、合作期的延長 (1)如發生下列事件,項目合作期可適當延長: a、因本合同約定的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導致的完工延誤情形出現的; b、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作期延長的。 (2)合作期延長,運營維護期18年保持不變。 |
3 |
15.2 |
2、不當兌取保證金 如果甲方兌取了乙方或項目公司提交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中的款項,……該利息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短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
2、不當兌取保證金 如果甲方兌取了乙方或項目公司提交的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中的款項,……該利息按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利率(LPR)執行。 |
4 |
7.1 |
5、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股東出資額、股權比例、出資時間如下: 出資時間 |
5、注冊資本:人民幣9387.28萬元元,中標社會資本出資時間如下: 出資時間 (1)建設期第一年到位5400萬元,第二年到位3048.552萬元;其中5400萬元在建設期第一年兩分次到位,第一次到位20%,即1080.00萬元,第二次到位80%,即4320.00萬元。 (2)若根據土地拆遷、施工進度要求需要資本金提前到位的,乙方社會資本應確保資金到位時間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否則建設期績效考核給予相應處罰。 |
5 |
10.1.3 |
(4)甲方前期工作費用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日之前甲方已經投入的前期工作費用中的計入其出資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多余部分由項目公司返還給甲方;未發生的前期工作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并按照建設其他費用計入項目總投資。 |
(4)甲方前期工作費用的承擔 a、本合同生效日之前甲方已經投入的前期可研編制10萬元計入其出資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未發生的前期工作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并按照建設其他費用計入項目總投資。 b、征地拆遷費原則上不應突破審批后可研估算中的征地拆遷費金額;如果實際發生征地拆遷費有所突破,超出部分由項目公司向實施機構提出申請,實施機構進行財承核定,如最高占比未超出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5%,超出部分納入項目總投資,超出部分的融資責任由乙方負責;如最高占比超出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的部分,不再計入總投資,由實施機構報請縣政府另行解決。 |
6 |
8.2.2 |
保函金額 |
合同履約保函:本項目可研批復靜態投資的5%; 建設期保函:本項目可研批復靜態投資的5%; 運營維護保函:本項目可研批復靜態投資的1%; 移交保函:本項目可研批復靜態投資的1%; |
7 |
合同附件 |
關于建設期考核標準、考核付費;運營期的績效考核、付費及調價機制、終止后的補償 |
同意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內容完善合同附件。 |
【本頁為簽署頁】
各方簽署:
文水縣人民政府:
文水縣財政局:
山西和勝律師事務所:
【項目實施機構】
文水縣交通運輸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社會資本方全稱】
呂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嘉隆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2021年03月17日
山西中量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