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縉云縣好溪流域綜合治理--鼎湖橋至名山橋北岸綠道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
所屬區域: | 浙江-杭州 | 中標商: | |
加入時間: | 2017.01.20 | 中標金額: | 大寫: |
摘要:本公告受浙江縉云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7-01-21,公告主要內容為:浙江杭州縉云縣好溪流域綜合治理--鼎湖橋至名山橋北岸綠道工程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公告,所屬區域:浙江-杭州,所屬行業分類:工程,招標代理: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采購業主:浙江縉云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編號:浙233060825230,公告類型:中標公告。
中標候選人公示
工程名稱:縉云縣好溪流域綜合治理--鼎湖橋至名山橋北岸綠道工程
招標序號:縉招標SZ-SG2016-24
招標單位:浙江縉云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開標時間: 2017 年1月20日
招標代理機構:杭州好邦建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及電話: 0578-3316048
預中標候選人:麗水三合工程園林建設有限公司
資質等級:市政施工總承包叁級 工期:120日歷天
項目負責人:應海華 證書編號:浙233060825230
預中標價:大寫:壹仟叁佰陸拾萬零伍仟陸佰伍拾伍元整(¥13605655.00元)
公示時間: 2017 年1月21日至 2017年1月2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包括中標候選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對評標結果提出異議是投訴的前置條件,未提出異議的投訴事項不予受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招標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答復未解決異議問題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令第11號)和《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投訴處理規定》(麗招管辦[2014]14號)等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向行業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投訴書,同時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的投訴不予受理。
投訴聯系電話 3018076 。
公示單位:縉云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備案部門單位:縉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1月20日
關鍵字:工程,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