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主方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8-03-28,公告主要內容為:福建漳州東墩污水處理廠綠化管養政府采購合同,所屬區域:福建-漳州,所屬行業分類:綠化,招標編號:[350600]CS[GK]2017014-1,公告類型:中標公告。
項目編號:[350600]CS[GK]2017014-1
作者:
發布時間:2018-03-28
漳州市政府采購合同
編制說明
1、簽訂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簽訂合同時,采購人與中標人應結合招標文件第五章規定填列相應內容。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甲方:漳州市園林管理局
乙方:福建大農景觀建設有限公司
根據招標編號為[350600]CS[GK]2017014-1的東墩污水處理廠綠化管養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結果,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條款;
1.2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無。□《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標準(修訂)》、《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考核管理辦法(試行)》。
2、合同標的
包號 |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商品名稱 | 數量 | 金額 | 基本需求 (品牌、型號技術指標等) |
交貨期 | 售后服務要求 |
1 | 1-1 | 園林綠化管理服務 | 園林綠化管理服務 | 3 | 508890 | / | 合同簽訂后(1)天內交貨 | / |
合計: | 508890.00 |
3、合同總金額
3.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伍拾萬零捌仟捌佰玖拾元整(¥508890.00)。
4、合同標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條件
4.1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 (1 ) 天內交貨;
4.2交付地點:福建省漳州市龍文區東墩污水處理廠;
4.3交付條件:詳見附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驗收。。
5、合同標的應符合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具體如下:
5.1綠化養護面積:東墩污水處理廠綠化管養總面積為32213.5㎡,綠地面積均以實際踏勘數據為準,具體如下:5.2綠化和設施養護內容5.2.1綠地上所栽植的喬木、灌木、地被、草坪、時令草花等苗木的日常管理養護; 5.2.2綠地上供水設施、護樹設施、防護圍欄等園林設施的管理、維護; 5.2.3綠地衛生保潔,達到綠地干凈整潔,無生活垃圾、磚頭石塊、渣土雜物等。5.3管養人員組成及所需資材(未符合以下配備要求視為無效投標)乙方應配備以下人員,且年齡男性應小于60周歲,女性應小于50周歲。5.3.1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名。綠化管養及綠化保潔:每天現場工人不少于4名(普通工不少于3名、修剪技術工不少于1名)。現場作業人員必須統一全身著裝,服裝上應有反光安全標識和公司名稱。5.3.2乙方應配備養護所需的一切資材,機械(含綠籬機、打草機共2臺)、工具、農藥(不含國家禁用)、化肥(每12個月施氮磷鉀含量≥17-17-17的復合肥不少于1.5噸)、勞保用品、安全防護設施。5.4乙方投標承諾配置數量詳見招標文件。
6、驗收
6.1驗收應按照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進行,具體如下:
6.1驗收應按照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進行,具體如下:承包期滿后,乙方移交甲方條件:該綠化現狀經甲方驗收,須達到竣工圖中相關規定和標準,承包期間涉及品種更改的,以甲方同意的更改記錄為準。未能達到標準,由乙方負責限期整改直至達標,逾期整改未能達標的,甲方組織整改,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6.2本項目是否邀請其他投標人參與驗收:
不邀請。
7、合同款項的支付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具體如下:
7.1本承包合同生效后,按考核成績以月發放承包費,根據月綜合考核分數核發相應當月管養費用,詳見《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考核辦法(試行)》。7.2甲方每月10日前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上月管養承包金,乙方須提供相應金額的正式發票,否則甲方將不予支付。7.3根據中標成交總金額和招標文件中的綠化總面積,經過測算,本合同每月管養費用結算及增減綠化面積時,綠化管養單價按:5.2658元/㎡·年計算(取小數點四位)。
8、履約保證金
有,具體如下:乙方須在合同簽訂前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中標單年金額的10%。承包合同期滿后,該項目管養范圍綠化達到移交條件,一個月內甲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9、合同有效期
綠化管養期限為三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筛鶕䦟嶋H,提前或推后進行養護接管。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須將報名競標時承諾的管養機械投入在本項目的日常管養,如乙方未能履約,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承包權,并沒收履約保證金。10.2若甲方未能按管養承包合同條款按時支付乙方管養承包金,甲方將按月承包金的5‰/日支付乙方違約金,但因年終結算造成賬戶凍結或城建資金計劃未下達等情況除外。
11、知識產權
11.1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應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非假冒偽劣品;乙方還應保證甲方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及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費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則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不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為假冒偽劣品,則乙方中標資格將被取消;甲方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如下:沒收履約保證金,且一年之內,乙方不得參與甲方所招標的項目。
12、解決爭議的方法
12.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2若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下列途徑之一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具體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如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仲裁,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谝陨闲袨椋试S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條款
14.1管養職責
14.1.1乙方必須根據《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標準(修訂)》、《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考核辦法(試行)》對綠地進行日常管理,接受甲方監督,并于每月30日前提交次月綠地管養計劃。
14.1.2甲方每月根據《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標準(修訂)》、《漳州市園林管理局城市綠地管養考核辦法(試行)》對乙方日常綠化管養、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進行考核,并組織相關人員每月進行日考核和月考核,評定相應的月綜合考核分數。
14.1.3乙方在承包期間應遵守《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所聘用的工作人員所發生的社保、醫保及工傷等一切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現場作業人員須按要求統一著裝并設置提示標志,出現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4.1.4工作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并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守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格的人員。
14.1.5因乙方養護不當,造成植物死亡,乙方應在2周內負責補種同樣品種和規格的植物,并保證成活,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確屬不能在該季節補植的,經甲方確認,可延后補植;管養期間,乙方應做好巡邏工作,避免苗木被盜,若苗木被盜,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14.1.6由于不可抗力且乙方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造成該標段范圍內的喬木、灌木、地被花草等損失,由乙方負全責;乙方已及時做好相應的防范工作及防護措施,但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責。
14.1.7在防臺抗汛等極端氣候(氣象部門發布預警信號)應急搶險期間,乙方應在確保本項目約定的人員、車輛參與本項目搶險外,另抽調人員、車輛加入甲方搶險救災隊伍,由甲方統一安排搶險工作。
14.1.7.1防臺抗汛等極端氣候(氣象部門發布預警信號)應急搶險期間是指從氣象部門發布藍色預警信號開始,至甲方通知搶險結束止。在此期間,若氣象部門取消預警信號,但甲方的搶險工作仍在繼續的,乙方應繼續服從甲方安排參與甲方抗臺搶險工作,直至甲方通知搶險結束。
14.1.7.2當氣象部門發布藍色或黃色預警信號時,乙方應抽調2名男工(占采購人要求總人數的50%)及1部農用車(配司機)參與搶險;發布橙色或紅色預警信號時,乙方應抽調5名男工(占采購人要求總人數的100%)及1部農用車(配司機)參與搶險。男工年齡應小于60周歲,且能熟練掌握手鋸和油鋸操作。農用車應不小于3.4米,無篷、適合運載樹枝,農用車應配司機,司機不再另計人數。
14.1.7.3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以上人員和車輛費用,若人員、車輛未能到位,按以下標準從乙方管養費中扣除:男工每人每天300元;農用車每車每天600元。
14.1.7.4乙方抽調的工人、車輛在甲方指定地點集中,必要時甲方將安排通宵值班。乙方組織的作業人員須要求統一著裝,戴好安全帽等,做好各種安全保護措施,并自備必要的搶險工具(如:砍刀、手鋸、油鋸、鐵錘、高枝剪、路障等)。
14.1.7.5甲方負責提供杉木、鐵釘、汽油、人員加班快餐等。
14.1.8在管養范圍內更換苗木種類,不另計綠化面積及變更養護費用。
14.1.9因市政工程建設、改造等原因,導致該路段綠化面積減少或增加的,按照雙方約定的單價,相應減少或增加管養費用。綠地面積每增減達6500㎡,相應增加或減少1名工人,以此類推。
14.1.10乙方負責管養路段綠地上的垃圾清理工作,垃圾應當日及時清理干凈,未能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扣除。如乙方 不能及時澆水養護導致管養效果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及時澆水,費用從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14.1.11本承包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所發生的所有關于綠化整改通知等文件,乙方須按照整改通知的內容進行整改。
14.2 獎優罰劣
14.2.1乙方當月綜合考核最后得分低于70分的,扣發當月管養費。
14.2.2出現以下3種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該標段承包合同并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且甲方將視情形扣罰該綠地月管養承包款的1-3倍金額,作為補償該綠地的補植綜合管養費用:
14.2.2.1連續2個月月綜合考核分數低于70分的;
14.2.2.2承包期內累計3次月綜合考核分數低于70分的;
14.2.2.3單次考核分數(包括日?己撕驮驴己)低于65分的。
14.2.3承包期內,12個月的月平均考核低于85分,終止本承包合同;12個月的月平均考核低于80分(含80分),終止本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本標段的新一輪承包競標人資格;12個月月平均考核低于75分(含75分),終止本承包合同并取消乙方一年(從合同終止日起算一年)內在甲方所有綠化綜合管養承包競標的競標人資格。
14.2.4乙方在甲方從事管養工作的綜合管養業績、信譽、實力等將做為該企業的信用檔案上報市住建局相關部門備案,作為今后綠化工程招標的綜合評分依據。
15、其他約定
15.1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15.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紙質文件一式陸份。合同電子文本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自動備案。合同紙質文本需與備案電子文本一致,以備案電子文本為準,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無!甲方有權根據城市發展和城市綠化管理的需要組織修訂各附件。
甲方: | 漳州市園林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大農景觀建設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芝山公園內 | 住所: | 漳州市薌城區南昌路8號華聯商廈9層 |
單位負責人: | 單位負責人: | 鐘舜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王舒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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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法: | 05962030082 | 聯系方法: | 18905960253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中國農業銀行漳州市分行 | |
賬號: | 賬號: | 13600101040016065 |
簽訂地點:福建省漳州市
簽訂日期:2018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