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平江街道辦事處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9-08-15,公告主要內容為:江蘇蘇州拙政園片區旅游景區及環境治理項目保安服務補充公告,所屬區域:江蘇-蘇州-平江區,所屬行業分類:街道辦,招標代理:蘇州瑋源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采購業主: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平江街道辦事處,公告類型:中標公告。
蘇州瑋源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受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平江街道辦事處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項目在國內組織公開招標采購(采購編號:SZWY2019-GS-G-003號),該項目于2019年07月24日發布招標公告,現做如下補充說明及相關信息更正:
(一)、“29.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并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采購單位將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中標結果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示。各投標單位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應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同時該質疑應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招標采購單位將在收到經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如投標單位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后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或質疑未經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招標采購單位有權對該質疑不予答復。”
更改為:
“29.2經評標委員會評審并確定中標單位后,招標采購單位將在規定的時間內將中標結果在相關媒體上予以公示。各投標單位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應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同時該質疑應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招標采購單位將在收到經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對質疑內容作出答復。如投標單位逾期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或質疑未經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參加投標的代理人簽署,招標采購單位有權對該質疑不予答復。”
(二)、“(2)供應商在履行合同期間,若所提供的服務有3次月度考核未能達到采購文件規定的標準及其投標承諾。”
更改為:
“(2)供應商在履行合同期間,若所提供的服務有3次月度考核未能達到采購文件規定的標準及其投標承諾或依據采購人考核辦法的要求,如中標單位連續兩個月得分不滿80分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三)、“①依據采購人考核辦法的要求,如中標單位連續兩個月得分不滿80分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更改為:
“①供應商在履行合同期間,若所提供的服務有3次月度考核未能達到采購文件規定的標準及其投標承諾或依據采購人考核辦法的要求,如中標單位連續兩個月得分不滿80分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以上補充通知與原文件有沖突之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并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特此通知,謝謝合作!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蘇州瑋源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蘇州吳中區蘇蠡路蘇蠡大廈504 郵政編碼:215000
聯系人:羅鴻 張盛
電話:0512-65134351
傳真:0512-65303181
蘇州瑋源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