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
國家標準
聚乙烯丙綸復合(PE) 防水卷材
GB 18173.1-2006
定義
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是以原生聚乙烯合成高分子材料加入抗老化劑,穩定劑,助粘劑等與高強度新型丙綸滌綸長絲無紡布,經過自動化生產線一次復合而成的新型防水卷材。
注意事項
聚乙烯復合防水卷材應避免與酸,堿,礦物油,凡士林等影響聚乙烯性能的化學物質接觸,同時應避免與80℃以上高溫接觸以免卷材發生永久變形。
運輸與貯存時,應注意勿是包裝損壞,放置于通風,干燥處,貯存垛高不應超過平放五個卷材卷高度。
自生產之日起,貯存期1年。
適用范圍
上下表面粗糙,無紡布纖維呈無規則交叉結構,形成立體網孔。可以在環境唯獨-40℃~-60℃范圍內長期穩定使用。適合多種材料粘合,尤其與水泥材料在凝固過程中直接粘合,只要無明水便可施工,其綜合性能良好,抗拉強度高。抗滲能力強,低溫柔性好,膨脹系數小,易粘接,摩擦系數小,可直接設于砂土中使用,性能穩定可靠。是一種無毒,無污染的綠色環保產品。
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屋面的防水,地面防水,防潮隔氣,室內墻地面防潮,衛生間防水,水利池庫,渠道,橋涵防水,防滲,冶金化工防污染等防水。
施工操作程序
驗收并清掃基層(找平層)→配制膠粘劑(隨用隨配制)→處理復雜部位(陰陽角,檐口,落水口,管道孔等部位)附加層→施工防水層→防水層檢驗→保護層施工驗收后。
1,鋪貼防水卷材的基面層(找平層)必須打掃干凈,并灑水保證基層濕潤。(注:屋面防水找平層應復合GB50207-200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地下防水找平層應復合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規定)。
2,用含水泥重5%~15%的聚乙烯醇膠液制備水泥素漿4粘接劑,攪拌必須均勻,無沉淀,無凝塊。無離析現象即可使用。
3,屋面主防水層施工前,應先對排水集中及結構復雜的細部節點進行密封處理和附加層粘貼。
4,密封材料采用聚醚型聚氨酯。如選用其它密封材料,應不含礦物油,凡士林等影響聚乙烯性能的化學物質的產品。
5,轉角處均應加鋪附加層;陰陽角等處均做成R=20mm圓弧形。
6,防水卷材鋪貼應采用滿鋪法,膠粘劑涂刷在基層面上應均勻,不露底,不堆積;膠粘劑涂刷后應隨即鋪貼卷材。防止時間過長影響粘接質量。
7,鋪貼防水卷材不得起皺折,不得用力拉伸卷材。邊鋪貼邊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氣和多余的膠粘劑,保證卷材與基層面以及各層卷材之間粘接密實。
8,鋪貼防水卷材的搭接寬度不得小于100mm。
9,上下兩層和相鄰兩幅卷材接縫應錯開三分之一幅寬。
補充內容:
1.定義
采用聚乙烯樹脂為主要原料,添加多種助劑,表面(雙面)復合丙綸無紡布,經壓延工藝一次成型的高分子復合卷材(片材)。
2.規格
卷材厚度:0.6,0.7,0.8,0.9,1.0,1.2和1.5㎜
幅寬:≥1000㎜
長度:50m,100m
3.相關標準
3.1產品執行標準:
GB 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卷材 第一部分 片材》
3.2設計及施工規范:
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
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345—2004《屋面工程技術規范》
GB50207—2002《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CECS199:2006《聚乙烯丙綸卷材復合防水工程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