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基本內容
提醒民眾:日常購買和維修滅火器還需謹慎選擇商家
滅火器作為常用的滅火器材已經走進了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成為我們手中有利的滅火“武器”,那么如何甄別滅
火器的好壞,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滅火器必須維修,必須報廢?消防部門提醒您,在出現下列情形滅火器必須維修:當
滅火器已使用,壓力不正常,筒體變形或腐蝕,附件損壞或丟失,銘牌丟失或不清,滅火器的橡膠,塑料件變形,變
色,老化或斷裂的必須立即維修,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去檢查,更換已損部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
驅動氣體。
出現下列情形滅火器必須報廢: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
面產生凹坑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2,筒體嚴重變形的;3,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日期的(含銘牌脫落
,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4,被火燒過的;5,干粉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
起,達到10年期限的。
同時,群眾在購買和維修滅火器時也需要注意
四點:一是在購買滅火器時,應選擇公安部消防產品監督檢驗中心產品質量通報公布的合格產品;二是維修滅火器時
,擬選擇正規生產廠家定點銷售單位,以防不法商販利用維修滅火器之機偷工減料,對滅火器質量大打折扣;三是根
據滅火器屬于國家強制性按時報廢的產品,要認真查看滅火器的標飾上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以保證有效使用期
;四是購置數量較多,擬將滅火器送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站檢測,以保證所購置滅火器的質量。
消防部門呼吁廣大群眾和企事業單位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若發現不合格滅火器及其它消防產品,要主動收回,同
時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和工商部門舉報,以免危及人員生命安全和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滅火器維修與報廢規程》第四章總要求規定:1經過維修的滅火器必須符合該產品生產時所執行的國家標準或
行業標準的要求。2滅火器維修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本標準所規定的維修條件,并經維修能力檢驗合格后
方可開展維修業務。3滅火器維修單位一般應經滅火器生產企業授權,從事授權企業產品的維修業務。4滅火器維修能
力檢驗應由法定的消防產品檢驗機構實施。
產品詳細描述:
產品大圖(正面圖,背面圖,上方圖,下方圖,模擬示范圖等不同角度的整體實物圖。)
特色細節圖
交易服務:
本產品采用(瓶裝,盒裝,袋裝等):
批量發貨時采用的包裝方式:
售后服務:
售后服務總則:
用戶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