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物業管理作為一種和現代化房地產開發方式相配套的綜合管理方式應運而生,與原有的社區管理方式結合起來共同為管理和服務社區居民而努力。但由于傳統體制的慣性,在物業管理和社區管理發展都不成熟的情況下,在社區這個“微型社會”中,二者經常會發生職能混淆與碰撞。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空間單元,社區是否和諧,與每位成員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更關系著整個和諧社會的構建。隨著城市的發展,民主和法治的進步,現代城市社管與物管的關系發生了巨大的改變。本文主要探討現代城市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的關系,在此基礎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協調兩者的關系,共同為構建和諧社區努力。
一、傳統社區管理與物業管理概述 淺析社區建設與物業管理
社區就是在一定地域內發生社會活動和社會關系,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員歸屬感的人群所組成的相對獨立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所謂社區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區內部各種機構、團體或組織,為了維持社區的正常秩序,促進社區的發展和繁榮,滿足社區居民物質和文化活動等特定需要而進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動。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區劃內共有建筑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托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