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廣東省質監局官網發布2017年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雙隨機”專項監督抽查結果。結果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局開展了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雙隨機”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予以公告。
本次抽查了廣東省內77家企業生產的83批次電動自行車產品。經檢驗,發現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7.2%。不合格項目涉及“最高車速”“制動性能”“把立管靜負荷”“腳蹬間隙”“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5個項目。
本次被抽查的77家生產企業(83批次產品)包括大型企業4家(4批次)、中型企業15家(17批次)、小型企業58家(62批次),大、中、小型企業占被抽查企業總數的比例分別為5.2%、19.5%、75.3%。抽查檢驗發現6家企業產品不合格,其中,中型企業1家,不合格發現率為6.7%;小型企業5家,不合格發現率為8.6%。
對本次抽查發現產品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該局已責成相關地市質監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依法組織復查;對產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