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2019年第十期食品監督抽檢情況。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切實維護溫州食品安全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2019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的安排,開展了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檢測情況
本次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水產制品、糕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飲料、餅干、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速凍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等共495批次,經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院、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和溫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檢測,結果合格產品486批次,不合格產品9批次,合格率為98.18%。
二、不合格食品情況
(一)溫州市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品瑪莉(餅干),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g/kg):0.071,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二)溫州市九潭正博農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山老酒,酒精度(20℃)檢出值( %vol):16.9,比標簽明示的15±1.0%vol高0.9%vol。
(三)溫州美樂園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加工的碗(已消毒),大腸菌群檢出值(/50cm2):檢出,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四)林玉妹銷售的雞肝,氯霉素檢出值(?g/kg):0.262,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五)林玉妹銷售的鴿子肉,氯霉素檢出值(?g/kg):0.239,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六)梅傳春銷售的豬肺,呋喃西林代謝物檢出值(?g/kg):0.944,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七)蒼南縣靈溪鎮章秋月食品店銷售的牛肉,氯霉素檢出值(?g/kg):16.3,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八)泰順縣惠都超市銷售的稻香蛋糕,丙二醇檢出值(g/kg):4.5,標準規定為:≤3.0。
(九)蘇體強銷售的韭菜,鎘檢出值(mg/kg):0.08,標準規定為(mg/kg)≤0.05。
三、不合格項目分析
山梨酸及其鉀鹽:山梨酸及其鉀鹽是一種普遍使用的防腐劑,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細菌的活性,還能防止肉毒桿菌、葡萄球菌、沙門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長和繁殖。但是消費者長期服用山梨酸超標的食物,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骨骼生長,危害腎、肝臟的健康。
酒精度:黃酒的酒精度表示酒中含乙醇的體積百分比,也就是俗稱的酒的度數。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酒類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高低,也可能是企業檢驗能力不足,造成檢驗結果偏差。
大腸菌群:大腸菌群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在食品生產加工、運輸和銷售過程等各個環節,如生產設備不干凈、工人不注意衛生、殺菌設施失控、包裝車間和銷售環境太差均有可能導致大腸菌群超標。消費者食用大腸菌群超標嚴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
氯霉素:氯霉素是一種廣譜抑菌劑,《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公告第235號)中將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畜禽肉及其副產品中檢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為養殖環節為防止動物疾病而非法使用。氯霉素會抑制人體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礙性貧血、粒狀白細胞缺乏癥等疾病,過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食品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呋喃西林代謝物:呋喃西林為硝基呋喃類藥物,是一種廣譜抗生素,畜禽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后,會在肌肉或肝內形成代謝物長期保存,且硝基呋喃類藥物及其代謝物對人體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畜肉副產品中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可能原因是個別畜禽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以治療畜類感染的疾病等,結果導致硝基呋喃代謝物在體內殘留。
丙二醇:丙二醇作為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可作為穩定劑和凝固劑、抗結劑、消泡劑、乳化劑、水分保持劑、增稠劑等。超標原因可能是企業未嚴格精確計量使用導致。
鎘:屬于重金屬污染物指標,長期過量攝入將會對人體健康帶來危害。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種植環境帶入所致,即來源于韭菜種植過程中的環境污染等,比如用污染的水源進行灌溉,用污染的土壤進行種植。因此需要整治環境,改善土壤。
四、處理措施和消費提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相關單位立即停止生產、銷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確保后處理到位并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追溯工作。其他經銷與本次監測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貨品、相同批號食品的,也應立即停止銷售,主動撤柜,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特別提示消費者,如發現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費權益受到損害,請及時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合格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