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2019年月餅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32號),涉及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銷售的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生產的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標稱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銷售的、標稱香港麥道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委托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生產的2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稱分別為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標稱生產日期分別為2019年8月6日和2019年8月4日,不合格檢驗項目均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
經營者信息: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經營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商都購物廣場二樓。
生產者信息: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經營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喇嘛甸鐵東街3號。
二、對食品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經查明,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共購進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120袋,已銷售60袋,剩余60袋產品已被生產者召回。
大慶市薩爾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4日對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進行了立案調查。經調查,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銷售不合格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但鑒于大慶市薩爾圖區毅騰香港麥道西餅屋履行了食品進貨査驗等義務,有證據證明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轄區監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ニ十四條和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對其免于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慶薩市監處字〔2019〕21號)。
三、對食品生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對上述不合格食品,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共生產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300袋,已銷售120袋,庫存180袋,召回60袋。
大慶市讓胡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3日對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進行了立案調査。經調査,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生產不合格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但鑒于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積配合執法人員調査取證,主動及時召回不合格食品,減輕其法行為造成的后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規定。大慶市讓胡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大慶市讓胡路區好麥食品工坊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生產傳統月餅和拿酥月餅240袋,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4元,3.罰款人民幣50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讓市監罰字〔2019〕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