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新技術的界定
高新技術在國外一般稱之為高技術(High Technology),而在我國則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高新技術是具有國際可比性的高技術的概念,廣義的高新技術,則包括“高技術”和“新技術”。
高技術本身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概念,國內外目前關于高技術、高技術產品和高技術產業的界定沒有統一的定義,處于眾說紛紜的狀態。關于高技術,有以下一些代表性觀點:
美國學者的定義。美國學者D.Crane指出:應用研究如果同科學有聯系,那么它有時被稱為高技術;如果沒有聯系,它就被稱為低技術。美國的J.Utterback認為:高技術在不同時期有不同所指,冷藏技術、電器、汽車和航空技術,都曾是不同時期的高技術,高技術不局限于電子學、計算機、生物工程、材料、激光、海洋工程等六個領域。美國《韋氏第三版新國際辭典增補9000詞》定義高技術是: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儀器用途的技術。
日本學者的定義:建立在當代尖端技術和下一代科學技術基礎上的技術即為高技術。日本學者津曲辰一郎認為高技術是經濟過程中的主導技術,他將高技術定義為下述技術的總稱:①為提高現有商品功能的必要的中心技術;②具有能賦予產品以新功能的主導技術;③構成下一代產品基礎的技術。
國內學者的觀點。高技術是指能帶來高效益、具有高增殖作用,并且能向經濟和社會廣泛滲透的技術,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涌現的新技術群的核心。王伯魯提出枚舉定義法,即當代高技術領域是指:微電子與計算機技術、信息技術、自動化與機器人、生物技術(包括制藥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技術(包括核技術)、航空和航天技術(空間技術)、海洋開發技術。
從以上各種定義可以看出,高技術應是一個相對的動態的概念,不同時代的高技術內涵是不同的。現代高技術應反映如下3個方面的要求:
從技術的結構看,高技術是尖端技術,其主要原理建立于人類最新科學成就的基礎上,是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基礎之上的技術,這一點有別于傳統技術,傳統技術是經驗的積累;從時間上看,高技術是新技術,是以最新成就為基礎的技術;從與科學的關系來看,高技術是基于科學的發現而產生的技術,即高技術是Science-based技術。
因此,高技術是一種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最新尖端技術。必須強調,新技術不一定是高技術,新技術僅僅代表了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相對新穎的技術形態,而不是技術內涵的革命。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所謂高技術,是指運用當代最新科學知識和尖端技術而形成的技術群,它們構成新一代產品的基礎技術和主導技術,對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具高增殖作用和廣泛的滲透功能。
2 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
美國科學基金會的定義:高技術產品是指每1000名職工中有25名是科學家和工程師,并把3.5%以上的凈銷售額用于研究開發而生產的新產品。
美國商務部依據某類產品銷售額中R&D支出的比重和科學家、工程師、技術工人占全部職工的比重為標準確定的高技術產品為:①導彈以及航空器;②無線電及電視接收設備;③通訊設備;④電子元器件;⑤飛機及零部件;⑥辦公設備及計算、會計儀器;⑦軍械用品;⑧醫藥制品;⑨工業用無機化工制品;⑩專用設備及科學儀器;(11)發動機及渦輪機;(12)塑料材料及其合成制品,合成纖維及其他人造纖維(不包括玻璃制品)。
美國海關合作理事會在以往對高技術產品定義和分類進行研究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定性分析,對高技術產品進一步篩選,把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產品定義為高技術產品:①產品的主導技術必須屬于所確定的高技術領域;②產品的主導技術必須包括高技術領域中處于技術前沿的工藝或技術突破。據此所確定的技術10大領域為:①生物技術;②生命科學技術;③光電技術;④計算機及通信技術;⑤電子技術;⑥計算機集成制造技術;⑦材料設備技術;⑧航天技術;⑨武器技術;⑩核技術。
廣東省“高技術企業統計方法研究”課題組認為:符合下述條件的①、②、③、④中的任一項及⑤、⑥兩項者,即為高技術產品:①(在國際或國內)首次應用新科學原理生產的產品;②(在國內或省內)首先應用我國獨創的新工藝或國際上最新工藝,并使產品質量或功能或勞動生產率、成本有顯著改進的產品;③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技術、新生物品種,并使質量或勞動生產率或成本或功能有顯著改進的產品;④符合國家或有關部門公布的高技術產品目錄;⑤符合國際標準或技術先進國家標準,若無國際標準,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符合國家、專業、地方或企業標準;⑥達到本年代技術先進水平。
我們認為,所謂高技術產品,是以高技術為主導技術而生產的具有新的用途和性能,或質量、勞動生產率、成本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 高新技術產業的界定
美國方面的研究。美國勞工統計局的定義:研究試制費和科技人員與職工總數的比例,比整個制造業高出1倍以上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國立科學財團的定義為:研究和開發費用在銷售額中所占的比重為3.5%以上,職工中每千人中有25人以上的科學家和高級工程師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商務部的定義為:研究開發費用在總附加值中所占的比重為10%以上,而科學家和工程師在總職工中所占的比重為10%以上的產業,即為高技術產業。美國學者納爾遜(R.Nelson)在《高技術政策的五國比較》一書中指出:所謂高技術產業是指那些以大量投入研究與發展資金,以及迅速的技術進步為主要標志的產業。美國學者戴曼斯敘(D.Dimancescu)在《高技術》雜志上指出:對高技術企業的定義,主要依據兩大特點:一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比重高;二是銷售收入中用于研究與發展的投資比例高。這兩大特點又反映了一個共同的東西,即知識密集,這是高技術產業的一個必要成份,也是技術持續創新的必需。美國學者杜迪(F.D.Doody)和芒塞(H.B.Muntser)認為,高技術部類可以被定義為是一類體現出高增長率、高額的研究與開發費用、高附加價值、強烈的出口導向和勞務密集(這里專指高技能的勞務)的生產技術公司。
在英國,高技術產業被認為是一組包含新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和許多位于科學和技術進步前沿的其它技術的產業群體。
法國經濟學家認為,只有當一種產品使用生產線生產,具有高素質勞動力隊伍,擁有一定的市場且已形成新分支產業時,才能稱其為高技術產業。
在加拿大,高新技術產業被定義為是一種技術水平相對高的生產部門,這種相對高的技術水平通過勞動力的技術素質或用于研究與開發的經費來反映。
在澳大利亞,科學與技術部將高技術產業定義為投入大量研究與開發經費,與科學技術人員聯系緊密,產生新產品并且有科學或技術背景企業的產業。
在日本,日本長期信用銀行的定義為:能節約資源和能源,技術密度高,技術革新速度快,且由于增長能力強,能在將來擁有一定水平的市場規模,能對相關產業產生較大波及效果的產業。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把R&D密集度(R&D經費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作為界定高技術產業的標準,將相對于其他制造業而言具有較高R&D密集度的產業定義為高技術產業。
《歐盟科學技術指標報告》把有很高的經濟增長率和國際競爭能力,有較大的就業潛力,同時R&D投入高于所有部門平均水平的航空航天制造業、化工產品制造業、醫藥品制造業、汽車及零部件制造業、科學儀器制造業等八大產業作為技術密集型或先導產業。
在中國,目前采取的主要是概括法,也叫例舉法,即按技術類型定義高技術產業!吨袊萍籍a業》公布的目錄包括:①微電子科學和電子信息技術(產業);②空間科學和航空航天技術;③光電子科學和光機電一體化技術;④生命科學和生物工程技術;⑤材料科學和新材料技術;⑥能源科學和新能源、高效節能技術;⑦生態科學和環境保護技術;⑧地球科學和海洋工程技術;⑨基本物質科學和輻射技術;⑩醫藥科學和生物科學工程;(11)其它的新工藝、新技術。
從以上各種定義可以看出,高技術產業具有以下4項特點:
它是技術密集型產業,生產所用的設備、材料涉及到現代技術領域的許多尖端成果;它是資本高度密集型產業,其科研費用和設備投資大,產品的附加值高;它是知識密集型產業,需要大量的科技開發人員和富有創新精神的經營管理人員;它的產品具有國際性和前景良好的市場需求。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高技術產業是指由高技術成果轉化形成的具有知識密集、R&D投入高、附加價值高、增長速度快、技術進步快等特征的先導型產業。
【參考文獻】
1 蔡莉,王新.高技術產業的劃分及發展分析[J].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1997(12)
2 國家科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J].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1(9)
3 國家科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J].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