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境外投資的主要特點是:從地區分布看,境外投資集中在歐盟和北美。截至2000年,對歐盟投資占法國境外投資總量的52%,對北美地區投資占總量的34%.對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投資規模很少,對中國投資僅占0.4%.從行業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占境外投資總量60%,制造業占27%.
一、境外投資管理與促進的主要做法
(一)全方位境外投資支持體系
促進機構:
法國外貿保險公司在政府指導下,向本國企業提供境外投資方面的保險服務。法國工商會體系為企業提供國外市場信息咨詢服務和必要的技術幫助。
各類中介機構得到政府的充分支持,特別是資金方面的支持。如巴黎工商會年預算4億歐元,其中42%來自于稅收;法國外貿中心年預算8億歐元,45%來自國家撥款,法國外貿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來自政府財政支持。
投資保險:
政府委托法國外貿保險公司從事支持境外投資的政策性保險業務。政治險主要范圍是東道國實行國有化、外匯及紅利不能匯出、戰爭及暴動等風險,期限長達5–15年。市場開拓險,年營業額在1.5億歐元以下的企業均可享受,目的是鼓勵企業開拓新興市場,減輕開拓市場的前期商業負擔。當中小企業在境外投資遇到重大虧損時,可通過保險返回其股本投資額的50%.
資金支持:
對于中小企業,平均每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得到8千到1萬歐元的國際市場開拓支持,這種支持是資助性質的,無需償還。對大企業集團和跨國公司,中央政府提供財政資助和政府貸款,支持其對最貧窮國家和新興市場重點開拓的國家,開展非官方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稅收優惠:
開展對外投資的企業開辦前4年有虧損時,可在應稅收入中免稅提取準備金,在10年內再把準備金按比例逐年納入應稅收入;財務合并制,跨國公司可將其全球投資損益合并計入財務報表。
信息服務:
一是,依靠駐外經商參處和大區外貿局,向法國企業提供來自世界各地的經濟貿易信息;
二是,法國外貿中心提供國外市場動態、產業信息、法律規定、稅收規定、融資條件、國外企業需求以及出口擔保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三是,各類工商會,通過遍布全球的海外代表機構,建立各大區國際經貿資料中心,幫助企業掌握各種境外市場和經濟政策信息。
(二)境外投資管理體制
職能分工:
涉及對外投資的宏觀經濟部門主要有經濟財政工業部對外經濟關系總司和法蘭西銀行國際收支司。對外經濟關系總司利用各種統計數據進行宏觀經濟分析,提出分析報告和制定政策。
審批管理:
政府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原則上不采取審批方式管理,僅對涉及敏感領域和敏感國家(如伊拉克)的投資實施管制(目的是保障國家安全或履行國際義務)。對于國有企業境外投資行為,國家也僅從出資人的角度關注投資效益,不對項目可行性進行審批,而是讓企業按照市場機制自主運作。
外匯管理:
上世紀80年代初,法國對境外投資實行比較嚴格的外匯管制,超過1500萬法郎的投資項目用匯需央行審批。1989年開始完全放開限制資本流動的外匯管制措施,刺激了法國境外投資、吸引外資雙向增長,有力促進了法國企業國際化進程和綜合競爭力的提高。
稅收制度:
采取統一的稅收管理體制,實行地域管轄的稅收原則,即只有境內產生的利潤才在法國納稅,而企業在境外投資的損益不納入法國母公司的納稅范圍。同時,為防止因避稅而到境外投資或工業外遷,如果境外子公司在國外的所得稅低于法國所得稅的二分之一,政府要求必須將其子公司的財務納入法國母公司之中,除非母公司能證明其投資是以當地市場銷售為主,而不是出于避稅目的。
(三)境外投資統計制度
統計范圍:
建立一套以國際收支為基礎的較為完備的境外投資統計制度,企業在對外投資中取得10%以上股東投票權或占有企業10%以上股份,就認定為直接投資,包括股本或資本金投資、未分配利潤再投資以及母子公司之間的借貸、墊款等。
統計內容:
主要是流量統計和存量統計。流量統計來源于企業的支付與決算申報。所有企業都要申報任何影響國際收支平衡的交易和行為,對外操作年金額超過1.5億歐元的企業,必須直接向法蘭西銀行申報每一筆投資和貿易(直接普遍申報制度);其他企業可歸類集中申報。存量統計的信息來源與流量統計不同,主要通過央行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對企業進行調查來收集信息。投資流向以法國企業對外投資到達的第一個國家為準;投資的行業按法國母公司所屬行業歸類。
二、對我們的借鑒和啟示
1、以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為核心,致力于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圍繞提高企業競爭力,法國政府通過各種渠道,提高政策透明度和使用效率,為企業創造條件。我國境外投資政策制定和實施的著眼點要放在不斷優化政策環境,大力推動境外投資支持政策體系建設,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堅實的保障。
2、以企業發展需要為出發點,不斷完善境外投資的扶持政策
根據大型企業和中小型企業對外投資的不同特點,法國政府量身定做了一整套支持措施,并輔之以統一、簡便、標準的操作程序。我國目前對境外投資的支持政策內容少,審核環節重復設置,效果也不夠明顯。現階段制定實施支持政策的重點可放在金融、信息服務稅收、中介機構參與等方面,以方便不同規模的企業進行選擇。同時,進一步簡化有關支持措施的使用程序,整合現有政策資源,集中發揮扶持政策的綜合效應;增加扶持政策的透明度,降低企業使用政策的成本,提高政策的利用率。
3、以宏觀管理為前提,注重部門間協調和配合
隨著外匯管制的逐步放開,法國政府目前基本上實行備案申報制度。由法國對外經濟關系總司負責部際聯席會議,協調外交部、法蘭西銀行、國庫司和稅收總署等部門的工作。我國境外投資管理手段單一,職能分散,缺乏協調。可考慮與外匯、財政、稅務、銀行、保險等部門加強合作,建立境外投資部門協調機制,提高工作效率。
4、以信息統計分析為基礎,不斷提高宏觀決策水平
法國境外投資統計分析制度已經成為其實施科學決策的根本保證。通過深入的統計分析,主管部門能全面掌握企業境外投資的發展狀況,及時調整政策,正確引導投資方向。我國境外投資統計工作,應在完善新近出臺的境外投資統計、聯合年檢和綜合績效評價等辦法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對我國境外投資趨勢性和戰略性問題的分析和研究,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5、以中介服務網絡為依托,提供全面信息服務
法國政府通過預算撥款、人員安排等手段,在不同層面建立中介機構服務網絡,與政府的政策措施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便利。我國境外投資中介服務組織發育尚不完善,制約了企業境外發展。可考慮由政府指導,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多種形式境外投資中介服務機構,其主要作用:
一是保證企業能夠及時、充分地利用政府各項支持措施;
二是運用政府提供的專項資助,幫助企業完成投資前的準備工作;
三是為企業提供專業化信息服務。
上一篇:淺談畢業設計中學生創新能力的培養
下一篇:淺談職業教育項目課程的探索與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