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航,孟 剛,陳 敏,曲俊利
(國土資源部油氣資源戰略研究中心,北京100034)
摘要: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建設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規范勘查開采活動、加強社會監督、保障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一種重要措施。本文依據《公示辦法》相關要求,對公示系統進行技術架構設計與功能需求分析,將系統設為支撐層、數據層、應用層和展示層4個層次,包含礦業權人登錄平臺、礦業權目錄、礦業權人在線填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核查人員核查、社會公眾監督舉報、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公告通知等八大功能模塊,并對主要模塊提出了具體的功能需求,為進一步進行系統設計和開發奠定了基礎。以期通過該公示系統的建設與應用加強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的監督管理。
關鍵詞: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設計;功能模塊
中圖分類號:F407.1 文章編號:1004-4051(2016)06-0035-03
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對促進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的要求下,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方式顯得尤為重要。以往,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采取拉網式排查、年檢逐個審查等方式,存在監管不到位、行政成本高等突出問題,影響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管效能。為規范監督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監管效能和監管水平,國土資源部印發《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辦法
(試行)》(以下簡稱《公示辦法》),要求真實、及時的公示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建立誠信自律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公示辦法》要求建設“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以期通過該系統促進礦業權人規范勘查開采活動,保障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增強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根據《公示辦法》要求,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主要包括礦業權基本信息、礦業權人履行法定義務信息和勘查開采信息,以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對礦業權人的日常監管信息和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管理信息等。本文基于安全性、實用性、便捷性等原則設計公示系統,并對其進行功能需求分析。
1 系統設計
1.1數據庫設計
系統設計以Browser/Server(瀏覽器/服務器)模式建立網絡數據庫。構建對象-關系型網絡數據庫,實現對多源數據的集成化管理和有效訪問,對礦業權信息的存儲和查詢;為關系數據庫管理系統中存儲和管理多用戶數據庫建立通路,系統數據庫組織結構如圖1所示。
1.2系統數據安全策略
系統在互聯網環境運行,用戶可直接訪問系統。系統支持互聯網上所有的主流瀏覽器,不需安裝應用軟件,使用門檻低。為確保數據庫的安全性,數據庫設置定時備份功能,同時程序設計加入防篡改技術,加入防程序注入、SQL注入等程序攔截器,以確保系統免受黑客技術攻擊。
1.3系統技術架構
系統設計由支撐層、數據層、應用層和展示層4個層次構成,如圖2所示。支撐層貫穿于整個系統,包括系統標準體系、運行環境、權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通過應用服務器提供對系統應用層的強大支持,是系統建設的基礎保障。數據層存儲、索引和訪問維護數據庫中的數據,實現多用戶同時并發訪問,為應用層提供數據服務和安全性保障。應用層是重要的系統數據管理平臺,是對信息處理的重要環節,具有業務功能的實現、數據的更新維護功能,可為用戶設置不同權限和登錄管理界面。展示層為用戶提供操作界面,實現通過瀏覽器來訪問系統以獲取信息資源。各級別用戶通過展示層界面操作,經過應用層程序,將客戶端輸入的數據保存至服務器端數據庫。
2 系統功能需求
公示系統包含礦業權人登錄平臺、礦業權目錄、礦業權人在線填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核查人員核查、社會公眾監督舉報、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公告通知等八大功能模塊。根據主體需求不同,分別設置不同的功能,基本功能清單如表1所示。
礦業權(包括勘查項目和礦山)目錄存儲在數據庫中,礦業權人首次登錄公示系統時需在礦業權目錄中查找所要填報信息的礦業權名稱,點擊輸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統一分配的初始密碼,方可進入礦業權人界面。然后可在其界面進行用戶名設定及密碼修改。此步操作可以規范礦業權人注冊行為,便于管理員管理用戶信息。礦業權人再次登錄時,可憑新設定的用戶名密碼進入系統。如忘記密碼,可通過提交個人基本信息向管理員申請找回密碼或重設密碼。
2.2礦業權人在線填報
系統按照礦產資源、油氣資源、探礦權、采礦權分別設置礦業權人應填報的所有內容。系統設置填報信息格式自查功能,信息格式正確方可保存。系統自動提醒填報截止時間,填報過程中可將已填信息存入草稿箱,待信息填報完整后提交。截止日期前已提交項目信息可進行修改操作,修改前后信息均在系統中公示。未提交信息的項目在未公示目錄中顯示。信息提交后,系統自動將礦業權列入公示目錄中。對于截止日期之后未提交信息的礦業權,系統自動將其列入異常名錄。
2.3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
系統設置區劃權限管理,國土資源部具有管理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的權限,具有管理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抽查工作的權限。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僅有管理本轄區內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的權限。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以隨機搖號方式確定本轄區內的礦業權抽查名單并在系統中公示;負責選派進行實地核查的人員并任命一名組長;負責將不合格的項目列入異常名錄,并按相關規定管理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的列入和移出;負責處理社會公眾舉報事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具有查看和管理不公開信息的權限。為提高管理效率,系統設置項目查詢、條件篩選、信息統計等服務功能。
2.4核查人員核查
設置核查人員工作界面,登錄后可查詢核查項目信息及同行人員信息。實地核查后由組長將帶有礦業權人蓋章或負責人簽字確認的核查結果上傳至系統。為方便核查人員開展工作,核查人員界面設置檢索、下載、打印、掃描、上傳等功能。
2.5 社會公眾監督舉報
為加強社會監督,系統設置社會公眾監督舉報功能。社會公眾可瀏覽所有礦業權人的公示信息。礦業權人公示信息頁面設置舉報功能選項,社會公眾若發現有虛假信息可向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舉報。網上舉報設置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兩種方式,其中實名舉報需提交舉報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并上傳身份證掃描件。設置舉報證據上傳功能。
2.6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
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的列入和移出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經核查后按規定作出決定并在系統中公示,主要包括礦業權人名稱、勘查項目或礦山名稱、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登記號、列入或移出事由、列入或移出日期、做出決定機關等信息。
3 權限管理與日志管理
為滿足礦業權人、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核查人員、社會公眾等系統使用側重需求,系統采用分級權限管理,系統管理員享有最高管理權限,可以查看并為其他用戶分配功能權限,其他用戶只能查看和操作系統管理員所分配的功能權限,無法越權操作。系統通過日志管理功能,記錄登錄用戶的用戶名、計算機名、IP地址、所做操作等信息,方便管理員掌握各級操作人員對系統的使用和登錄情況。
4結 語
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是實施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途徑。本文以《辦法》相關要求為基礎,兼顧系統安全性、實用性、便捷性等原則,對公示系統進行系統設計,共設置礦業權人登錄平臺、礦業權目錄、礦業權人在線填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管理、督察員核查人員核查、社會公眾監督舉報、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公告通知等八大功能模塊,并對主要功能模塊提出了具體的功能需求。預期通過運用本文所設計的公示系統,能解決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過程中的現存問題,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勘查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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