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 號 規(guī) 格 型 號 工作室尺寸(mm) 容 積 預裝功率(kw) 貨期 SC-010 1000×1000×1000 1000L 3 30個工作日 產 品 說 明 本SC系列防塵試驗設備專為科研、產品開發(fā)和質量檢測提供相應的環(huán)境模擬和加速測試試驗,用于考核和確定電工、電子產品外殼和密封性和電氣設備外殼的(IP)防護等級鑒定,以及在防塵試驗后或在試驗期間能否保證設備和元件良好的工作性能,和現(xiàn)在使用的(道路車輛 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環(huán)境耐久性)的試驗。 本設備制作均按照外殼防護等級標準研制開發(fā),設計合理,操作簡單,易于維護,各項指標都符合國家標準。 產品性能的安全可靠與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使用者生命與財產的安全。防塵試驗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檢測試驗設備。為進一步提產品的安全性能和質量,國家頒布了一系列的相關標準。 參 照 標 準 本設備依據國家標準GB/T 10485-2007、GB 2423.37-2006 試驗L:沙塵試驗La2、GB 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及滿足IEC60529:2001,IDT,第一位特征數字:5(IP5X)試驗中對設備的要求制作。 主要技術參數 1、篩孔間距為75μm; 2、試驗用塵濃度:硅酸鹽水泥+煤灰2Kg/m3 3、砂塵粒徑:1~250um(粒徑≤32um占33%) 4、篩網金屬絲線徑:50um 5、試驗箱溫度RT+10~60℃ 6、溫度均勻度:≤2℃ 7、真空泵額定抽氣速率:≤7.2m3/h 8、真空極限值:≤2Pa 9、電壓:380v/50Hz 10、氣流速度:不超過2m/s; 11、砂塵濃度:2~4kg/m3; 12、試驗用塵:干燥滑石粉、硅酸鹽水泥、煤灰及煙囪灰等; 13、承重:≤30KG 結構設計簡介 本沙塵試驗設備選用優(yōu)質材料,使用先進的加工設備加工成型,箱體及門外壁材料采用 1.2mm 厚優(yōu)質碳素鋼板,表面靜電噴塑處理,顏色為白灰色,美觀,平整。顏色搭配協(xié)調,線條流暢自然。內膽選用1.2mm進口SUS304不銹鋼板制作。 設備內外膽之間填充隔熱棉板,以確保高溫試驗溫度不會外傳;室內的樣品架及其它附件配件均為不銹鋼板制作,設計合理,經久耐用。 箱體側面安裝引線孔一套,已備測試時作通訊之用。同時,在實驗室內部設有防塵插座,可以保證被測試件在試驗時內部通電試驗,保證試驗的有序進行。 設備所配置的風機,有可使灰塵垂直循環(huán)的氣流,以保證試驗用灰塵在室內循環(huán)對流,灰塵按照標準要求可循環(huán)使用; 設備本身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試驗時可以通過箱門上的大玻璃觀察窗清楚地觀察室內試驗的狀況,同時還配置了照明系統(tǒng)及雨刮器; 設備的底部有可更換灰塵的裝置,底座安裝四只活動腳輪,移動方便。 設備配備一套抽真空系統(tǒng),滿足試驗時被測試件的負壓吸塵之需要。 試驗原理圖 控制及保護系統(tǒng) 1.韓國“TEMI”880真彩液晶屏可編程控制器, 能按設定的曲線自動運行,具備R232接口,與PC 連接可實現(xiàn)試驗數據記錄,試驗數據和曲線記錄及 TEMI-880屏 輸出功能,中/英文人機界面(與控制計算機連接,可實現(xiàn)實時監(jiān)測和控制,控制計算機具備網卡和USB接口,另配);該屏可實現(xiàn)溫度、振動時間設定、抽真空時間設定、鍵盤鎖等功能一體控制,具有動態(tài)顯示功能,可將溫度、振動時間、抽真空環(huán)境交替循環(huán)工作以及實現(xiàn)重置、重設等功能; 2.控制精度為:±0.01℃; 3.測溫傳感器:日本產PT100鉑金電阻測溫器; 4.法國“施耐德”執(zhí)行元器件; 5.采用臺灣進口SNS氣動元件; 6.加熱器采用防腐鈦合金電熱管; 7.加熱方式采用固態(tài)輸出S S R + P I D自動演算功能; 8.設計取塵口,粉塵可隨時方便地更換。 電器控制部分 保 護 系 統(tǒng) ?無熔絲保護開關; ?漏電、全護套式接線端子; ?振動電機過載報警保護; ?吹塵電機過載報警保護; ?整體設備定時,自動關機等保護。 設備推薦使用條件 ?溫度范圍:15℃~35℃ ?相對濕度:25%~75% ?大氣壓力:86kPa~106kPa ?電源要求:AC380( ±10%)V/50HZ ?預裝容量:3KW 隨 機 資 料 ?合格證、保修卡、電路圖; ?說明書: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出貨基本配件、維修保養(yǎng)事項。 交 貨 說 明 ?供方負責運費送貨上門,預付款到賬后15個工作日內發(fā)貨; ?合同生效預付50%,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開具 ?供方負責安裝調試操作介紹,直到需方員工獨立操作為止; ?保修期壹年,自安裝驗收之日起計。供方承諾終生提供備件,售后服務必須到現(xiàn)場解決的, 供方在72小時之內到達用戶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