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區域: | 江西 | 加入時間: | 2014.07.18 |
項目性質: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
投資金額: | 資金來源: | ||
業主/建設單位: | 江西晶隆炭業有限公司/ |
業主方(江西晶隆炭業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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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晶隆炭業有限公司旋窯磷酸法年產 5000噸藥用炭生產線項目環評審批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 2006〔 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局受理申請環評審批手續的江西晶隆炭業有限公司旋窯磷酸法年產 5000噸藥用炭生產線項目有關信息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監督工作。
一、項目名稱:江西晶隆炭業有限公司旋窯磷酸法年產 5000噸藥用炭生產線項目
二、建設地點:占地面積 13333平方米。
三、項目概要:該項目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占地面積 14813。總投資 2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273萬元,占總投資的 10.92%。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擬采取的相應措施:
(一)清潔生產要求。項目應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節能降耗,提高物料利用率和廢水回用率 ,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量。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施工期應采用封閉車輛運輸,并限制車輛速度,同時定期灑水,保持地面清潔;設置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保證廢水達標外排,并設置沉淀池,使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做為抑塵用水,不外排;選用靜壓樁等低噪聲施工工藝,及噪聲較低的設備。加強管理,文明施工,盡量避免發出噪聲擾民。嚴格控制施工時間,避開晚上及中午休息的時間段施工;施工垃圾收集后回收綜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應由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不可隨意排放。
(三)廢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建設廢水收集、處理和回用系統。應采用成熟穩定的廢水處理工藝對生產廢水進行處理。項目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生產廢水主要包括廢氣處理(水浴噴淋除塵、堿液水膜除塵、洗氣塔)、車間地面沖洗、活性炭漂洗產生的廢水,該廢水集中至廠區廢水處理站采取用石灰水中和、混凝沉淀處理,部分回用于廢氣處理其余達標排放。生活污水采取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1996)表 4中一級標準后經污水管網排入長紅溪,最終納入定江河。
(四)廢氣污染防治。應采用先進的、密閉性能好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無組織廢氣排放的治理。項目廢氣主要包括原料烘干廢氣、炭化活化廢氣、回收漂洗廢氣、活性炭烘干廢氣、鍋爐煙氣及廚房油煙廢氣等。原料烘干爐采用木屑為燃料,采用旋風分離 +水浴噴淋除塵器處理,廢氣經處理達標后的廢氣由經 15m煙囪排放。炭化活化爐配套的燃燒器采用煤氣發生爐生產的煤氣為燃料,廢氣由風機引入冷卻塔冷卻,經旋流板塔除塵器除塵后進入二次吸收塔噴淋,最后經中和塔堿液噴淋處理后,由一根 45米煙囪排放。 回收漂洗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磷酸,廢氣由風機引入吸收塔噴淋后經中和塔堿液噴淋處理,由一根 20米排氣筒排放。活性炭烘干廢氣采用旋風分離 +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 15米高排氣筒排放。鍋爐煙氣經石灰堿水膜噴淋處理達標后,經 25米高煙囪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
(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應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認真落實固廢分類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本項目固廢包括生產固廢和員工生活垃圾。項目生產固廢主要為生產廢水處理產生的磷酸鈣污泥、燃料灰渣、廢木屑、除塵器收集煙(粉)塵、廢包裝桶。磷酸鈣污泥、燃料灰渣、除塵器收集的煙(粉)塵進行綜合利用,廢包裝桶為危險廢物,編號 HW49,由供貨商回收利用;廢木屑作為烘干爐、烘干機、鍋爐燃料。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至銅鼓生活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項目固廢在送出廠區處理前應分類收集、合理存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場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理場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及日常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要求。
(六)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應優化總平面布置,合理布置活化爐、篩選機、攪拌機、烘干機、引風機、水泵等高噪聲設備,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
(七)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漂洗車間、污水處理系統、污水管網鋪設等應采取防滲、防腐措施,防止廢水滲入污染地下水。
(八)排污口規范化。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設立標志牌。各工藝廢氣排氣筒高度須滿足相應標準及《報告書》要求,并按規定設置監測采樣口。
(九)環境風險防范。本項目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煤氣的爆炸、火災及磷酸泄漏等環境風險,應認真落實《報告書》中的多項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企業應強化安全,消防和環保管理,建立管理機構,制訂各項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企業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杜絕廢氣及廢水的事故性排放, 應建不小于 180m 3的事故池。制訂詳細的風險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最大限度地降低環境風險。
(十)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經環評計算,該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 100米,項目最近敏感點為東南面距廠界 1250m的藍家,滿足該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銅鼓縣蘆州鄉政府應采取有效措施,今后在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新建居民點、衛生院、敬老院、學校等環境敏感點。
五、項目環評單位:宜春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六、公示時間: 2014年 7月 17日—— 2014年 7月 26日
公眾可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詢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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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 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