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1.1.1工程名稱:琶洲塔公交站項目勘察設計(第二次項目)。
1.1.2工程位置:廣州市海珠區黃埔涌北側、科韻路東側、新港東路南側。
1.1.3設計范圍:完成本次項目工程范圍內的勘察設計工作,主要包括:
(1)修建性詳細規劃工作:包括總平面規劃設計、道路、豎向的規劃設計、各市政專項的規劃設計(含防洪)、管線規劃設計、園林景觀規劃設計、場地建設規劃等。(2)工程勘察工作:巖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詳細勘察。(3)設計工作:完成本項目可研批復范圍內的所有專業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4)建筑節能新技術的應用及設計:包括節能、環保、綠色建筑等專項工程設計。(5)其他工作:
1)造價文件編制工作:完成項目涉及主要工程量內工程概算、施工圖預算等造價文件的編制工作;
2)技術配合工作:施工及驗收過程中的現場指導與監督、配合竣工圖設計、規劃驗收設計文件編制(含驗收通)、質量缺陷處理及質量保修期服務、工程項目配合等建設全過程設計和服務工作;
3)報建配合工作:包括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報批、綜合管線規劃設計報批、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等的所有規劃、建筑、技術、管線、專項等各類報建(含修詳通、報建通)以及初步設計審查與報批、施工圖審查和報建等配合、協調工作。
(注:上述項目內容具體詳見勘察設計任務書。)。
1.1.4專業內容:□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給水工程、
□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鎮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建筑工程。
1.1.5項目批準文件:穗發改【2014】252號。
1.1.6資金來源:市財政資金。
1.1.7建設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4985平方米,其中可建設用地面積3620平方米,代征市政道路路位用地面積1365平方米。該公交站為公交首末站,其建設的主要建筑(或構筑物)有:4層綜合用房1棟(高度約15米,總建筑面積1800平方米),滿足4條線路運營的場地設施。具體詳見勘察設計任務書。
1.1.8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項目涉及主要工程量:√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工程物探(含管線探測)、√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修改、√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現場服務、√報建配合工作。
1.1.10前期服務機構名稱(含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等編制單位):廣州市交通運輸研究所。
[注釋]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項目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1.2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2.1申請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1.2.2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1.2.3申請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1)、(2)、(3)項資質:
(1)市政工程設計資質:具備以下①、②項設計資質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市政工程設計資質(市政行業乙級或以上,或市政行業(公共交通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2)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巖土工程勘察乙級或以上資質。(3)建筑工程設計資質:具備以下①、②、③項設計資質之一: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建筑工程設計資質(建筑行業丙級或以上級別,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丙級或以上級別);③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
1.2.4申請人及項目負責人在本市已建立誠信檔案,并可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查詢檔案信息。
1.2.5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工程師資格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