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山礦區Ⅲ號礦帶鉛鋅硫鐵礦
時間:2014-11-07 05:59:27 來源:安裝信息網
所屬區域: | 廣西 | 加入時間: | 2014.10.27 |
項目性質: |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投資金額: | | 資金來源: | |
業主單位: |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 設計/建設單位: | / |
業主方(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 職位 | |
電話 | | 傳真 | |
詳細地址 | 環江縣上朝鎮北山村;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關于進一步規劃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工作的通知》(桂環發〔2014〕26號)的要求,現對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山礦區Ⅲ號礦帶鉛鋅硫鐵礦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與本項目相關或關心本項目建設的公眾、專家、部門、組織對該項目建設的意見與建議,從而達到預防、減輕或消除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的目的。
1、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公司北山礦區Ⅲ號礦帶鉛鋅硫鐵礦項目;
(2)建設地點:環江縣上朝鎮北山村;
(3)建設性質:擴能續采;
(4)礦區面積:1.1761km2;
(5)開采方式:地下開采;
(6)開采礦種:硫鐵礦、鉛礦、鋅礦;
(7)生產規模:20萬t/a;
(8)服務年限:15a。
2、項目概況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北山礦區Ⅲ號礦帶鉛鋅硫鐵礦礦區位于環江縣上朝鎮北山村管轄。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獲得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為4500000620126),有效期自2006年11月27日至2014年4月27日。原礦區由8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為1.1762km2,開采深度為310m~-95m,共開采Ⅲ1、Ⅲ2、Ⅲ3三個礦體,開采礦種為鉛鋅硫鐵礦,采用地下開采方式,年生產規模為9萬t/a。
目前,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采礦證已到期,為了辦理采礦權延續并擴大生產規模,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決定對礦山進行擴能續采。根據項目《開采設計方案》,本項目開采規模從9萬t/a變更為20萬t/a,共開采Ⅲ1、Ⅲ2、Ⅲ3、Ⅲ4四個礦體(其中Ⅲ4礦體為本次新增開采礦體,礦種為鉛鋅礦體)。擴建完成后,礦區范圍保持不變,項目建成后仍采用淺孔房柱采礦法,礦山生產服務年限為15年。目前原9萬t/a生產系統大部分井巷已經形成,地面生產設施已較為完善,本次擴建工程可沿用原9萬t/a生產系統,新增工程量較少。項目總投資約為4390萬元。
3、環境影響分析與污染防治措施
3.1 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環境空氣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期,揚塵是環境空氣的主要污染源。施工期揚塵影響包括:粉狀建筑材料運輸裝卸過程中產生揚塵;混凝土攪拌作業時產生的揚塵;建材堆場的風力揚塵;建筑材料運輸產生的交通道路揚塵。施工過程中應對運輸道路進行灑水抑塵,對施工場地四周進行圍擋,尤其是距居民點較近的場界處,應加大灑水抑塵力度;土石方開挖、調運和裝卸等環節應盡量避免在大風干燥季節實施;土石方運輸車輛的車斗應進行覆蓋,避免沿途灑落。
(2)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污廢水包括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
本項目在施工期不設置施工營地和臨時旱廁。本工程將在各提升井場地內設置一座簡易旱廁,可對施工期生活污水進行集中收集;項目施工場地距附近才秀河較近,在施工期應避免生活污水進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本項目施工期的施工廢水主要包括地面工程建設時產生的施工廢水,井下巷道掘進時的井下涌水,以及地面施工場地的沖刷雨水。對施工廢水,需在施工場地內設置臨時沉砂池,施工廢水經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過程。針對井下涌水,本項目在建設時,應先行建設北部采區的礦井水處理站。井下涌水分別由南部采區現有的礦井水處理站和北部采區新建的礦井水處理站進行處理,經處理達到《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后,排入才秀河。
(3)地下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礦井建設施工會對地下水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有可能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和地下水資源的破壞。項目在井下巷道掘進過程中,將采用先探后掘、一次成型的施工方法;巷道施工中所揭穿的含水層應及時封堵,井下排水管道與主體工程已同時施工,掘進過程所產生的井下涌水通過井下排水泵及管道排至地面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4)聲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聲源主要來自于施工場地平整、基礎施工及建筑主體施工等環境所使用的挖掘機、推土機、載重汽車等施工機具產生的噪聲。根據預測結果可知,項目在施工期敏感點處的噪聲疊加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中的2類標準。預計項目施工期噪聲不會對附近敏感點造成較大影響。
(5)固體廢物影響及處置措施
項目施工期的固體廢物包括土石方和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本項目施工期的掘進廢石不出井,全部用于前期采空區的填充。地面工程產生的少量棄土方可堆存于場地內,待項目全部完工后用于場地的綠化覆土。項目在施工期,須在施工場地內設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點,對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當地的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6)生態影響及保護措施
為了減輕工程施工期的生態影響,環評要求施工活動嚴格控制在占地紅線范圍內,建筑材料和土石方的臨時堆放場設置在占地范圍內;施工期產生的土石方在場區內臨時堆放時,應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受到雨水的沖刷;避免土石方進入附近的才秀河;施工結束后,必須對施工影響區域進行植被恢復。采取上述措施后,預計項目施工對區域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
3.2 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環境空氣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風井排出的含塵廢氣
本項目在井下開采時采用濕式作業,對主要產塵工序采用噴霧灑水降塵,可極大地降低風井排出廢氣的粉塵濃度,預計其排放濃度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中的無組織排放標準,對區域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②礦石堆場揚塵
根據預測結果,各礦石堆場產生的TSP下風向最大落地濃度占標率均遠小于10%,礦石堆場無組織排放的TSP周界濃度可滿足《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且在各敏感點處TSP的疊加濃度均小于環境質量標準限值。預測結果表明,礦石堆場產生的揚塵對區域環境空氣及附近敏感點的影響較小。針對礦石堆場揚塵,本項目對各堆場均設置防雨頂棚和噴霧灑水裝置,可有效減少揚塵產生量。
③運礦道路揚塵
本項目運營期針對運礦道路揚塵,將設置專門的灑水車進行灑水抑塵,并安排專人負責維護礦區運輸道路的清潔,確保道路路況良好;并在礦石運輸道路沿線進行綠化,栽種高大喬木形成綠化隔離帶。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運營期道路揚塵對區域環境空氣的影響較小。
(2)水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礦井水
本項目將在北采區新建一座礦井水處理站,其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北采區的最大涌水量。南采區和北采區產生的礦井水分別依托兩座礦井水處理站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出水水質滿足《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回用于井下開采灑水和地面場地抑塵灑水,剩余部分達標排入才秀河。礦井水處理站采用“曝氣反應+中和反應+混凝沉淀+斜板沉淀+砂濾”的處理工藝,對SS、Pb、Zn等具有較好的去除效率。
根據預測結果來看,在礦井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礦井水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各污染物濃度雖有較大幅度地升高,但其濃度均未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域標準,預測斷面處的水質能滿足水域功能要求。
②礦石堆場沖刷雨水
本項目對各礦石堆場設置防雨頂棚,防止礦石受到雨水的直接沖刷,并在各礦石堆場四周設置截排水溝和三級沉淀池,對堆場外的沖刷雨水進行集中收集后,通過三級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外排,預計對附近地表水體的水質影響較小。
③生活污水
針對辦公生活區的生活污水,本項目在3#辦公生活區內設置一套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對其進行集中收集處理,經處理后的出水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中的旱作標準后,作為場區的綠化灑水和附近農田和菜地的灌溉用水,不排入附近地表水體,不會對區域水環境造成影響。
另外,本工程將在各提升井場地和1#、2#辦公生活區內各設置一座簡易旱廁,對這部分生活污水進行收集,用于附近農田施肥不外排,不會對區域水環境造成影響。
(3)聲環境影響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預測結果可知,各提升井場地四周場界處的晝間噪聲值均達標,但夜間噪聲值均超標;而各風井場地晝間、夜間噪聲值均超標,其主要原因是風井場地占地面積小,噪聲源的衰減距離小,而風井場地的軸流式通風機噪聲值較高。2#風井場地北面的北山村居民點在項目運營期的噪聲預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功能區標準,項目運營期的場地噪聲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較小。
針對運營期噪聲,應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在通風機進風道采用混凝土結構,出風道內安裝阻性消聲器,采用擴散塔排放,并需對壓風機增設減振機座和軟性連接;壓風機房利用房屋結構隔聲等控制噪聲;水泵與進出口管道間安裝軟橡膠接頭,并對泵體基礎設橡膠墊或彈簧減振動器;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嚴禁車輛超速超載,在經過居民點時嚴禁鳴笛;加強對運礦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路面狀況良好;在高噪聲建構筑物和場地如機修車間、風井場地等周圍加強綠化;在超標的場界處修建圍墻,并對提升機設置專用機房,盡量避免在夜間進行礦石裝載和運輸。
(4)固體廢物影響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運營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廢石、礦井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活污泥。
①廢石
本項目所產生的廢石全部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區,廢石不出井,本項目不設置廢石堆場。根據本項目對廢石的鑒定結果,本項目所產生的廢石為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充井下采空區不會對地下水水質造成影響。
②礦井水處理站污泥
對各礦井水處理站配套設置板框壓濾機,對污泥進行脫水處理后,回填采空區。
③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在場區內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當地的環衛部門統一處置。同時,應加強員工的衛生環保意識,禁止生活垃圾傾倒進入才秀河和附近的溪溝。
④生活污泥
對各化糞池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內的生活污泥進行定期清掏,運至附近農田或林地用于施肥,不得隨意堆放。
(5)地下水影響及保護措施
①對含水層的影響分析
本項目所開采的Ⅲ號礦帶產于礁灰巖頂部白云巖之中,其富水性中等偏弱,礦體上覆巖層為桂林組下段(D3g1)泥灰巖、泥質灰巖、燧石條帶灰巖及東崗嶺上段第二分層(D2d22)泥巖、泥質灰巖等弱含水層,其富水性弱。礦體上覆礦層無富水含水層,不會造成含水層重大突水,對含水層的影響較小。
②對河流漏失影響分析
本項目所開采的Ⅲ號礦帶為盲礦帶,Ⅲ1礦體部分地段埋藏于河床下,埋深大于100m。根據預測計算結果,Ⅲ1礦體導水裂隙帶高度(65.63 m)<100m(埋深)。本項目Ⅲ1礦體埋深大于導水裂隙帶高度,該區域采空區可能會形成一定程度的沉陷,但采空區垮落帶和導水裂隙帶不會穿透礦體頂部泥灰巖、泥質灰巖,這些將切斷才秀河水與礦體的地下水的直接聯系。根據預測分析結果,本項目地下開采不會造成才秀河漏失。
(6)生態影響及保護措施
①對植被的影響
本項目工業場地及運輸道路周邊的植被主要為以扭黃茅、斑茅等為主的草地植被,植物群落組成簡單,物種數量較少。本次擴建工程建成后,新增用地面積較小,對周邊的植被影響較小。本項目服務期滿后,將對各工業場地進行拆除,并進行植被恢復,使被破壞的植被生物量得以補償。
②對野生動物的影響
本項目運營期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生產活動、礦石運輸等產生的噪聲和振動對附近小型野生動物的驚擾,迫使它們離開原來的棲息地。本項目礦區人為活動頻繁,在此區域內活動的野生動物均為適應能力強、抗干擾能力強的小型野生動物。且原項目在開采過程中,動物已逐漸適應了區域生態環境,本項目續采工程仍為地下開采,不會導致大量野生動物的遷徙或喪失,對區域野生動物的影響較小。
③地表沉陷影響分析
根據預測結果,結合礦區地質剖面情況,預計采空區引發地面變形量較大的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災害的可能性較小,而將以出現變形量相對較小并連續的采空區地面沉陷為主。另外,根據開采設計方案,本項目采用房柱采礦法,采空區有礦柱支撐(開采中嚴禁回采礦柱),且本項目開采所產生的廢石全部用于充填井下采空區,這些措施將有效地減輕地面沉陷的程度。
3.3 閉礦期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開采過程中因地表變形產生的環境問題將隨著開采活動的停止而逐漸減輕,地表變形雖有一定的延遲性,但最終趨于穩定;隨著井田范圍內礦石資源的枯竭,生產的停止,與其相關的各種產污環節將減弱或消失,區域環境質量將有所好轉;對廢棄地進行整治利用,覆土復耕,對因占地而造成的不利環境影響將逐漸消失;礦井生產人員在礦井報廢后由當地政府和建設單位采取合理引導、再就業等措施解決。
4、與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1)與產業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所開采的礦種為硫鐵礦和鉛鋅礦,屬于有色金屬礦山開采行業。根據開采設計方案,本項目的設計生產規模為20萬t/a,在現有礦山的基礎上進行擴建,新增對Ⅲ4號鉛鋅礦體的開采,屬于有色金屬現有礦山接替資源勘探開發類項目。因此,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規定的鼓勵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與相關行業政策和規劃的符合性分析
①從企業布局、規模、工藝和裝備、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指標進行分析,本項目與《鉛鋅行業準入條件(2011)》是相符合的。
②根據分析,本項目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河池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河池市“十二五”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是符合的。
5、評價結論
本項目屬于擴能續采工程,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鉛鋅行業準入規定以及各項相關規劃,對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具有一定作用。
項目在運營期將對礦井水和生活污水、粉塵和廢氣、噪聲等各項污染物采取積極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廢石全部用于充填采空區,不設置礦石堆場,并采用淺孔房柱采礦法開采,可極大地減小地表沉陷范圍和程度。從預測結果來看,在采取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措施后,對評價范圍內的敏感點和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本礦山屬于“清潔生產企業”,當地公眾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只要建設單位嚴格落實設計和環評中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保證各項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6、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索取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按以下聯系方式,期限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023-68898190;
郵箱:278073017@qq.com
7、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范圍:項目建設地點附近的企事業單位、個人和其他組織、環保專家和其他相關部門專家,以及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主要事項:①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的認識程度;②對本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的意見和建議;③對本報告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意見。
8、征求意見起止時間和聯系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在公告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和建議通過以下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1)工程建設單位: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張總
聯系電話:13768377109
(2)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證書編號:國環評甲字第3105號
聯系人:黃工
聯系電話:18983999370
傳真:023-68725084
郵箱:278073017@qq.com
中煤科工集團重慶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新發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關鍵字: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