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遷建項目
時間:2014-12-10 05:58:28 來源:安裝信息網
所屬區域: |  山西 | 加入時間: | 2014.12.08 |
項目性質: |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投資金額: | | 資金來源: | |
業主單位: | 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 | 設計/建設單位: | / |
業主方(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李主任;聯系方式:15303435886。 | 職位 | |
電話 | 0351-6371143 網站地圖 | 傳真 | |
詳細地址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評價法》及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文)的相關規定,現將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遷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內容進行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遷建項目選址位于陽泉市郊區河底鎮葦泊新區S214省道東部山坡,規劃占地面積392262.9m2,建筑面積110332 m2,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罪犯用房(綜合教學樓、監舍樓、家屬會見室、醫院、禁閉室、餐廳、技能培訓用房)、警察用房(辦公用房、公共用房、備勤用房、學習訓練用房)、武警用房(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其他附屬用房(變配電室)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二、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因素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 施工期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施工期間大氣污染源主要為施工揚塵,尤其是土石方施工中的運輸揚塵。
參照《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HJ/T393-2007)等相關規定,本次評價針對各污染環節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運輸揚塵防治措施:
①施工便道進行定期灑水,對出入施工場地的車輛車輪進行清洗,保證入口和出口30米以內部分的路面上不有明顯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揚塵物料;
②運輸車輛應采用全封閉式車輛,混凝土攪拌站運輸汽車要控制物料的裝載量,防治物料灑落和物料起塵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施工物料運輸車輛必須按照交通部門核準的運輸路線和時間運行,合理控制車速,并盡可能避免交通高峰期運輸,避免因大風天氣和路面顛簸的撒漏。
④加強建設路施工段的清掃、灑水等,配備專業人員和設備。
施工現場揚塵防治措施:
①施工場地四周應設置2.5m以上圍擋,圍擋下方設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任意兩塊圍擋以及圍擋與防溢座的拼接處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縫隙;其中項目西側、東側圍擋應在3m以上,東側圍擋則注重其美觀性。
②所有砂石、灰土、灰漿等易揚塵物料都必須以不透水的隔塵布完全覆蓋或放置在頂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圍內;
③施工營地內施工人員食堂采用液化氣等清潔燃料,食堂油煙要安裝油煙凈化裝置進行處理;
④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達到“5個100%”,即:工地沙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車輛100%沖洗車輪,拆遷工地100%灑水壓塵,暫不開發處100%綠化,有效控制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2)施工廢水:施工中產生的廢水主要是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泥漿廢水和設備、車輛沖冼廢水。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施工場地應建臨時水沖廁,并設專人負責沖洗,不隨地大小便,保持建筑場區清潔干凈。施工場地建設化糞池,用于收集施工期間生活污水、食堂廢水;
②在施工現場設置專門清洗點清洗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降塵、噴灑,不外排;
③含油廢水或廢棄物可用容器收集或建小型隔油池進行處理,以防止油污染,處理后可用作施工物料混合用水;
④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機械設備的檢修,以防止設備漏油現象的發生;施工機械設備的維修應在專業廠家進行,防止施工現場地表油類污染,以減小初期雨水的油類污染物負荷;
(3)施工噪聲: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噪聲,如推土機、壓路機、平地機、挖掘機、打樁機等。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評價要求場地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禁止施工,如因特殊工藝要求,需連續作業,產生夜間施工噪聲時,應提前對周圍居住區環境敏感點進行公告,并報請陽泉市環境保護局批準及備案,經批準后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進度,盡可能減少施工噪聲對敏感點聲環境的影響。
②采用低噪聲設備和施工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規定要求,盡量避免大量高噪聲設備同時施工;對于高噪設備,應保證良好運行狀態,注意維護;
③合理布局施工場地,位置相對固定的機械設備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能設在棚內操作的應盡量進入操作間,以達到降噪效果;
④運輸要采用車況良好的車輛,并應注意定期維修、養護;合理規劃各運輸車輛的行駛路線,盡量繞開居住區,以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⑤樁基施工采用靜壓樁作業,配合防震溝措施保護周邊建筑物安全;
⑥從施工管理上嚴格控制人為噪聲,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高聲喊叫,甩打模板和鋼筋,最大限度減少噪聲污染。
(4)施工固廢:本項目施工固廢主要為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為避免二次污染,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若需暫時堆放,則應根據需要,增設容量足夠、有圍欄和覆蓋措施的堆放場地與設施,并分類存放、加強管理。嚴禁擅自堆放和傾倒。
②施工土方應優先考慮場內回用,施工建筑垃圾應對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進行回收。
③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在施工現場集中堆放,定期由當地環衛部門集中處置。
2. 運營期環境影響及防治措施
(1)廢氣:項目冬季采暖為集中供熱,用氣為天然氣,項目服務期的環境空氣污染主要來源于汽車尾氣、燃氣廢氣、廚房油煙以及污水預處理惡臭等。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地面停車場采取合理規劃布局停車場的車道,保持進出車流的暢通,縮短機動車在小區內的行駛距離,縮短機動車在小區內的行駛時間;
②餐廳油煙安裝油煙凈化器;
(2)廢水:項目污水主要來源于日常生活污水、餐廳廢水和醫院廢水等。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項目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統:雨水收集后由主干管排入市政雨水管;醫院和餐廳廢水經收集預處理后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3)噪聲:項目運營期主要噪聲污染源主要來源于給排水泵房、中水處理設施、供暖換熱站等設備噪聲及進出小區車輛噪聲等。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水泵房選用低噪聲設備,并設置減振基礎,房間及操作間內材料使用吸音材料;
②采取限制機動車行駛車速,禁止鳴笛等管理措施,減小汽車噪聲對居民的影響。
(4)固體廢物: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餐飲行業經營等產生的日常生活及中水站少量污泥。
評價提出的防治措施為:
①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并交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1、項目從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環境功能劃分環境現狀等方面分析,認為項目建設用地符合用地規劃要求,項目選址合理可行;
2、項目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環保對策措施后,可以實現環境達標,有效控制了項目對區域環境的影響以及外環境對本項目的影響,項目建設及運營帶來的影響是區域周圍環境體系可以承受的;
3、項目在依托區域市政基礎服務設施后,供熱、供電、供氣、供水有保障,廢水、固廢排放去向明確,項目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山西省及陽泉市的環境保護要求。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為項目建設范圍周邊可能受到影響的居民、單位職工或團體、組織和管理部門。
主要調查事項包括:公眾對擬建項目的了解情況;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有何影響;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的認識程度;擬建項目對環境產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響,項目應采取何種環保防治措施;公眾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本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項目審批方面的建議和要求。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電話一系列聯系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以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及索取建設項目補充信息的期限為:本公告公布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建設單位:山西省陽泉第二監獄;
聯系人:李主任;聯系方式:15303435886。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中輝國環(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童軍強;聯系方式:13593183163。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告公示日起10個工作日后截止。
關鍵字: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