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結核病防治中心結核病疾病防治樓建設 項目
時間:2014-12-20 06:00:30 來源:安裝信息網
所屬區域: |  山西 | 加入時間: | 2014.12.18 |
項目性質: |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投資金額: | | 資金來源: | |
業主單位: | 陳科長13803465975 | 設計/建設單位: | 陳 工01087206691/ |
業主方(陳科長13803465975)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 職位 | |
電話 | | 傳真 | |
詳細地址 | |
設計單位(陳 工01087206691)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 職位 | |
電話 |
| 傳真 | |
詳細地址 | 太原市濱河西路21號 郵編:030024 電話:0351-6371143 網站地圖 |
一、項目簡述:
山西省結核病防治中心結核病疾病防治樓建設項目地上9層、地下1層,建筑占地面積1064.88m2,總建筑面積10648.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9583.92m2,地下建筑面積1064.88m2。項目總投資:5532.25萬元。建設內容包括土建工程、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采暖通風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及設備安裝。主要包括物資儲備及應急指揮區、健康體檢區、實驗室、中心供應區、實驗用品庫房、冷庫(菌種)區、培訓區、培訓公寓等功能。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1、廢氣污染及治理措施
廢氣源主要為施工期運輸、裝卸、土石方挖填,材料堆存等產生的揚塵,以及施工中各種工程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的尾氣。
主要防治措施為施工場地設置不低于1.8m圍擋,封閉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沙石、灰土、灰漿等)露天堆放應使用帆布覆蓋。土方運輸車輛應采用專用車輛,避免運輸過程土方灑落。施工車輛進出施工場地應對輪胎、車體進行清洗、清潔。
2、廢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廢水源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和設備沖洗水及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和醫療廢水。
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醫院現有污水收集系統,經管道收集后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進入城市污水管網。施工過程用水主要為施工車輛清洗、路面及土方噴淋水等,經收集、沉淀后,可以循環利用,不外排。
運營期產生醫療廢水經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排入污水處理站中,處理達標后市政排水管網,進入河西北中部污水處理廠做進一步處理。
3、固廢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運往環衛部門指定地點,統一處理;開挖的土方回填,棄渣和建筑垃圾運往太原市指定地點,統一處置。
運營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實驗室廢物作為危廢和醫院其它醫療廢物一并由太原市醫療廢物管理處負責集中清運,最終處置。
4、噪聲及治理措施
主要噪聲源為施工期產生的施工噪聲。評價要求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部環發[2010]144號文《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意見》要求,加強施工期管理,夜間在敏感區內限制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盡可能減少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山西省有關產業政策的要求,本工程投產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可以作到達標排放。因此,從環保角度來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報告以及補充信息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若公眾想要進一步了解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公眾可在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采用電話、傳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閱要求,到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進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對報告不理解、存在異議或須要索取補充信息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評機構聯系。
建設單位:陳科長13803465975
環評單位:陳 工01087206691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為項目廠址附近各村莊的居民、單位職工或有關團體、組織和管理部門。
2、主要事項:公眾對擬建項目的了解情況;公眾認為當地環境質量現狀如何;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社會有何影響;公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認識程度;擬建項目對環境產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響,項目應采取何種環保防治措施;公眾對本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本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項目審批方面的建議和要求。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公眾參與調查主要采取發放公眾參與調查表的形式進行,或者公眾可直接打電話、傳真或發郵件給評價單位,提出對本項目的意見及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時間為自本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關鍵字: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