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業主方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5-01-09,公告主要內容為:廣東江門關于“恩平市2014年新建道路配套路燈招標項目(招標編號:EP2014-147)”的補充通知補充公告,所屬區域:廣東-江門-恩平,所屬行業分類:路燈,公告類型:變更公告。
各供應商:
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及采購人的要求,現對本項目原招標文件中的部分內容作如下更改:
一、將原招標文件第二部分“技術要求”中“2、LED路燈技術要求”的“(3)LED路燈采用集成單點優化設計,具有良好的散熱性能,滿足并保證燈具及光源的有效散熱,電源與光源分腔設置,便于安裝和維護。” 更改為“(3)LED路燈具有良好的散熱性能,滿足并保證燈具及光源的有效散熱,電源與光源分腔設置,便于安裝和維護!;
二、將原招標文件第三部分“投標人須知”中“評定原則與評標方法”的
技術評分(40%) |
產品的配置/技術參數(對技術要求的響應程度及燈具檢測報告證明文件等)(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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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設計與質量性能(產品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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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主要材質(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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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的匹配性(功率、電源、重量)(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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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光源的匹配性(集成、單點)(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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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的耐用性(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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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評分(30%) |
企業資質證書及獲得的相關榮譽(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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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管理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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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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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 (65分) |
售后服務計劃(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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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機構(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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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團隊情況(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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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響應時間(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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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維修價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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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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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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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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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的完整性(2分) |
更改為:
技術評分(40%) |
產品的配置/技術參數(對技術要求的響應程度及燈具檢測報告證明文件等)(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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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設計與質量性能(產品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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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的主要材質(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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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路燈的匹配性(LED光源、功率、電源、重量)(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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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的耐用性(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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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評分(30%) |
企業資質證書及獲得的相關榮譽(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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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管理制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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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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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 (55分) |
售后服務計劃(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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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機構(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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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團隊情況(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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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響應時間(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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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務維修價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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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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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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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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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的完整性(2分) |
三、將原定招標文件公示期、獲取招標文件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作如下更改:
1、將原定招標文件公示期從2015年1月9日起延遲至2015年1月15日。
2、將原定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從2015年1月9日起延遲至2015年1月15日,每天8:00時-11:30時,14:30時-17:30時,(節假日除外)”。
3、將原定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5年1月16日9:30時至10:00時(北京時間)”更改為“2015年1月27日14:30時至15:00時(北京時間)”。
4、將原定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5年1月16日10:00時(北京時間)”更改為“2015年1月27日15:00時(北京時間)”。
特此通知。
恩平市政府采購中心
深圳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