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區域: | 江蘇 | 招標業主/代理: | 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無錫市政府 |
加入時間: | 2014.11.03 | 截止時間: |
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環境監測專用儀器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項目編號:XCGZX2014-0096
一、 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采購人: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采購項目名稱:環境監測專用儀器
采購內容: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及日常運行維護
二、 擬采購項目簡要說明:
采購項目概況、要求:在貢湖黃泥田港至壬子港之間臨時設置2個移動式水質自動監測平臺及2臺便攜一體式多參數水質監測儀。按照《無錫市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辦法(試行)》中關于運維的要求實施(包括巡檢維護、耗品配件、試劑配方、質控措施:故障方面應急措施、運行操作規章),負責質保期內所有的運維工作,并建立長期托管工作機制;例行最低運維周期:4-10月為15天一次,其余時間為每月1次。
三、 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委托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對環境監測專用儀器項目(政府采購編號:XCGZX2014-096)進行公開招標,先后組織了二次(詳見2014年7月14日、2014年8月11日中國政府采購網、江蘇政府采購網、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網招標公告)政府采購活動。第一次采購活動中,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只有一種產品。第二次采購活動中,投標供應商不滿三家,政府采購活動失敗。
2014年10月16日,無錫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組織專家論證,論證意見為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活動。
四、 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上海澤銘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彭江路602號E座468室
五、 專家論證意見,以及專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專家論證意見:1、該項目服務于太湖流域湖體水質監測。標書項目技術參數設置為配合太湖應急預警水質監測工作和水情需要,其中:(1)溶解氧飽和度監測指標范圍應滿足0—500%。(2)名光探頭應具備自清潔功能。(3)浮體材料應具備重量輕、浮力大、抗吸水性強、抗碰撞、耐腐蝕、抗生物沾附等功能,均為必備技術要求。2、根據對國內現有技術現狀的分析,能提供同時滿足標書全部技術條件和要求的產品供應商僅有上海澤銘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建議該項目采購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
專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徐亮 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工程師
呂清 蘇州市環境監測中心 高工
張志誠 宜興市環境監測站 副站長
嚴煒東 惠山區環境監測站 高工
徐燕清 江蘇英特東華律師事務所 律師
六、 公示的期限:
2014年11月3日9:00至2014年11月7日17:00
七、 采購人、集中代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聯系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采購人: 周新東路123號 石浚哲 13861661108
集中代理機構:楊忠寧、錢敏勛 無錫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號5樓 0510—82708966
財政部門:朱鳴菲 無錫市新金匱路1號 0510—81822291
現將以上情況公示,其他供應商如有異議。請于2014年11月7日前攜書面意見材料與有關聯系人聯系,逾期將不再受理。
無錫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