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晉中市財政局委托發布,發布日期:2015-01-07,公告主要內容為:山西晉中對原晉中市民政局老年公寓占用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整體公開出讓轉讓征求意見,所屬區域:山西-晉中,所屬行業分類:設備,采購業主:晉中市財政局,公告類型:招標預告。
晉中國土告字[2014]15號
產權交易[2014] 03 號
經晉中市人民政府批準、受晉中市財政局委托,擬對原晉中市民政局老年公寓占用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整體進行公開出讓(轉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讓(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出讓(轉讓)標的為原晉中市民政局老年公寓占用的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其基本情況是:出讓地塊位于晉中市榆次區錦綸北路53號,土地面積為9338.62平方米(14.01畝);轉讓的房屋建筑物面積共計12943.84平方米。
規劃設計條件(詳見市規設字〔2014〕61號規劃設計條件):
1.容積率及建筑密度:商業、住宅綜合容積率不大于4.0,不小于1.7;建筑密度不大于45%,不小于15%;
2.綠化要求:綠地率不小于35%;
3.建筑空間要求:建筑空間尺寸控制在-10米—50米(室外地坪為正負零);按國家相關規范配建人防工程。
4.停車場建設:按國家相關技術指標設置地下停車場,不少于每戶1.0個車位。商業、商務辦公按每萬平方米不少于50個車位設置。不得建設地上停車庫。
5.用地性質: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和住宅用地。
6.規劃開發期限:二年。
上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整體出讓(轉讓),土地實際面積、用地條件、規劃指標要以國土、規劃部門核定為準;地面建筑物、附著物以現狀為準。
二、競買人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晉政發(2010)4號】,土地用途為房地產開發的地塊需具有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方可參加申請。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規定,競買人參加招拍掛出讓土地時,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投標)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由商業金融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
(三)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且未查處整改到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報名參加競買。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并能一次性支付出讓轉讓價款。
(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次公開出讓(轉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起始價為人民幣壹億零貳拾萬元。
四、公告期限及報名要求
本公告起止時間為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3月31日17時。競買申請人獲取公開出讓(轉讓)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0日;提交書面申請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7日16時;掛牌報價起止時間為2015年3月11日8時至2015年3月31日10時。有競買意向者請在公告期限內盡早到晉中市國土資源交易市場(晉中市國土資源局一樓)獲取公開出讓轉讓文件和提交書面申請,以便按期完成資格審核工作。
五、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數額、方式
本次公開出讓(轉讓)的競買保證金分別為土地競買保證金伍仟肆佰陸拾萬元(¥54600000元),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存貨等資產競買保證金伍仟萬元(¥50000000元)(保證金以進入指定帳戶為準)。
競買保證金帳戶請與出讓人和轉讓人聯系后交納。
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經競買資格認定組審查確認后,書面通知競買申請人參加競買活動。
本次公開出讓(轉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受讓人。
六、交易方式、時間、地點
(一)本次公開出讓(轉讓)按照掛牌方式進行。掛牌截止時仍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掛牌出讓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F場競價時間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二)公開出讓(轉讓)地點為晉中市國土資源交易市場。
七、其他事項
出讓(轉讓)成交后,受讓方須與晉中市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晉中市民政局簽訂《房產轉讓合同》后由晉中市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產權交易鑒證書》。
晉中市國土資源局
聯系地址:晉中市榆次區錦綸北路73號
聯系電話:0354-3200506 15835400980
聯 系 人:趙先生
晉中市產權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晉中市榆次區蘊華街715號
聯系電話:0354-2034209 18535463388
聯 系 人:高先生
晉 中 市 國 土 資源 局
晉 中 市 產 權 交 易 中 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