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20萬t/a 鐵礦資源整合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
時間:2015-01-14 05:59:06 來源:安裝信息網
所屬區域: |  山西 | 加入時間: | 2015.01.09 |
項目性質: | | 進展階段: | 環境評估 |
投資金額: | | 資金來源: | |
業主單位: | 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 設計/建設單位: | 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業主方(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李云龍 | 職位 | |
設計單位(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聯系方式 | |
聯系人 | 李主任 | 職位 | |
電話 | 0351-8371347 | 傳真 | |
詳細地址 | 太原市體育西路309號梅源商務14樓 |
一、建設項目概況:
山西省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3日通過公開競拍方式取得婁煩縣孔家峪鐵礦的采礦權,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于2008年5月20日以晉礦審采劃字[2008]012號”對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礦區范圍進行了批復,礦區范圍由4個拐點圈定,開采深度為1690m至1420m標高,礦區面積約0.2666km2,地質儲量約216萬噸。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第三地質勘查院于2007年8月編制完成了《山西省婁煩縣蓋家莊鄉孔家峪鐵礦區資源儲量核實地質報告》,該報告于2007年9月通過了山西省地質礦產科技評審中心的評審,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以晉國土資儲備字〔2010〕357號”文予以備案。
根據山西省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晉非煤整合辦核[2008]3號文“關于《太原市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方案》的核準意見”,婁煩縣蓋家莊鄉孔家峪鐵礦為單獨保留非煤礦山,礦區礦區面積0.2666km2,開采標高1690~1420m。開采方式為地下開采,年生產鐵礦石20×104t。
根據山西省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晉非煤整合辦核[2011]07號文“關于《太原市非煤礦產資源進一步開發整合實施方案》的核準意見”,婁煩縣蓋家莊鄉孔家峪鐵礦不參與第二次資源整合。
2011年8月,中國冶金地質總局第三地質勘查院編制完成了《山西省婁煩縣蓋家莊鄉孔家峪鐵礦區詳查地質報告》。2011年9月山西省冶金設計院編制了《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可行性研究設計》;2011年12月,山西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完成了《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年鐵礦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山西省水利廳以晉水保函[2012]183號文對該報告進行了批復。
本項目位于汾河水庫飲用水源地準保護區,礦區0.089Km2位于山西省汾河上游自然保護區牛頭山分區實驗區內,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冶金設計院編制了《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可行性研究設計》補充說明,原有工程采用斜井開拓,設置主斜坡道、北回風平硐、南回風豎井,由于主斜坡道、北回風平硐位于山西汾河水庫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牛頭山分區實驗區,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冶金設計院編制了《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可行性研究設計》補充說明,對礦界涉及試驗區部分進行禁采,對原有開拓系統進行變更,去掉主斜坡道、北部回風平硐,在礦體南部新開拓主豎井,利用原有回風豎井組成新開拓系統。礦區保有資源儲量176.56萬噸,禁采區礦區儲量37.24萬噸,可采礦量139.32萬噸,服務年限為8a。
根據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晉環發【2011】29號《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對自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委托山西大學編制完成了《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鐵礦20萬t/a開采工程項目對山西省汾河上游自然保護區生態影響專題評價報告》。根據評審意見,專家認為在劃定禁采區(重疊區及保護區邊界外擴145.23m)后,本項目的建設對山西汾河上游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影響較小,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專題報告》所提出的生態保護措施后,可將對自然保護區的不利影響降到可接受程度。
本工程位于汾河水庫飲用水源地準保護區內,建設單位委托山西煜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婁煩縣孔家峪鐵礦有限公司地下水專題報告》。山西省環境保護技術評估中心以晉環咨【2014】156號關于《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20萬噸/年鐵礦資源整合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專篇》的評估報告對該項目地下水專篇報告通過了技術審查。
二、工程主要環境影響因素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 大氣污染源及擬采取的治理措施
1、鍋爐房
本項目不設鍋爐房,采用空調取暖
2、儲場揚塵
礦石貯存場位于工業場地東南部,面積1200m2,礦石由東南側傾倒進入堆場。評價要求在礦石堆場的四周設置15m高的防風抑塵網,防風抑塵網面積約200m2,并設自動灑水設施四周采用擋風抑塵網儲存。
3、運輸揚塵
運輸汽車應控制汽車裝載量,嚴禁超載,并采用廂式運輸車,汽車離開工業場地時,對輪胎經過清洗后方可上路,并及時對運輸道路路面進行修整,出現損壞及時修復,配備灑水車定期灑水清掃,減少道路表面的粉塵。另外,必須在運輸道路兩側植樹綠化。可選用適宜當地生長且對有害氣體抗吸性及滯留力強的樹種,既可減少粉塵污染,又可美化環境。
2. 廢水污染及治理措施分析
①、井下水處理
根據《山西省婁煩縣蓋家莊鄉孔家峪鐵礦詳查地質報告》,正常生產年礦坑量大涌水量為205.59m3/d,工業場地建設1套礦井水處理裝置,處理能力為240m3/d,采用調節、混凝、沉淀、過濾、消毒等工藝,處理后用于井下濕式鑿巖、防塵灑水,無生產廢水外排。
②、生活污水處理
③、鐵礦開采對汾河水庫水源地及其保護區的影響
本礦開采礦體面積較小,正常情況下礦坑水疏排量為205.59m³/d,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對周邊地表水及地下水量影響很小。
水庫壩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積5268km2。本項目礦區面積0.2666km2,約占水庫控制流域面積的0.005%,所占面積極小;水庫流域內多年平均降水量523mm,設計年平均來水量為4.52億m3,實際年平均來水量為3.2億m3,本項目礦坑水疏排量約占水庫全年來水量的0.02%,所占比例極小。礦體開采對小范圍流域內地表水匯流水量影響不大,總體上對汾河水庫接受地表水匯水量影響輕微。
正常情況下,鐵礦開采過程中實現礦坑水處理后和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不會影響地表水質,不會下滲對地下水含水層造成污染影響,因此對巖溶水造成的污染影響很小。
3. 固體廢物產生及防治措施分析
礦井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開采廢石、少量的生活垃圾,全年固體廢物總排放量為12489t。由高位翻車機裝汽車運往廢石場地,廢石逐層堆放,廢石堆放一定厚度后,覆蓋黃土碾壓。復土造田,種草植樹,進行綠化,達到環保要求。
4.噪聲及防治措施分析
礦井的噪聲均屬于設備噪聲。工業場地主要噪聲源通風機、泵房等產生的運行高噪聲。
噪聲污染主要采取如下措施進行控制:
1、在總平面布置時,按功能分區,將產生高噪聲設備與辦公樓等環境要求較高的建筑物保持一定距離,并利用綠化帶隔擋噪聲傳播;
2、對一些產生較大噪聲的設備,如通風機、壓風機等,在排出管上裝消聲器,在擴散器內裝吸聲材料,并設密閉值班室;
3、對各種水泵、風機等采用減振基礎,進出管上采用柔性接頭代替鋼性接頭等,設備選型,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
4、綠化
生產區以保護和改善環境、減輕污染為主,結合各建筑物的特點進行綠化,除種植楊、柳、櫓等主高大樹種外,搭配種植一些灌木,并在場地中央邊坡上以草皮防護,在擋墻上植攀援類植物;行政福利區以辦公樓為綠化、美化的重點,以美化環境為主,采取喬木、灌木、草花混植的原則進行綠化。
三、效益分析
1. 本工程的建設在促進企業市場競爭能力的同時,可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發揮積極的作用。項目建成后將產生的社會效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促進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
(2)帶動地方相關行業的發展;
(3)增加就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
(4)減少環境污染,提升企業的形象。
2. 本工程在生產過程中將排放污染物,給項目所在區域帶來了一定的環境污染。為了減輕環境污染,本工程采取了一系列相應的環保措施,在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環境保護的同時,也獲得了環保效益。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山西省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廠址選擇符合當地發展規劃要求,生產工藝和各項指標均符合當前鐵礦開采生產要求。本工程投產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可以作到達標排放。因此,從環保角度來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形式擬采用以下兩種:
1、發放調查表40份調查公眾對該項目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征求相關專家對該項目意見。
2、開座談會,征求公眾、專家以及單位管理部門的意見。
3、在山西環境保護網--http://www.sxhb.gov.cn公示。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天內,如公眾需要了解該項目的其它相關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內,向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該項目的相關的補充信息.
七 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山西清澤陽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主任 聯系電話:0351-8371347
建設單位:婁煩縣孔家峪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云龍 聯系電話 15333610888
關鍵字:山西,